四次論文引用記錄印度籍工程師國家利益豁免綠卡申請批準

林筱筑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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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移民局(USCIS)以申請者的證據不足(Request for More Evidence, RFE),駁回許多職業移民EB2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案(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在這些申請者當中,有許多是任職於頂尖企業的工程師,他們的研究成果 多展現在實際的產品研發、模組設計、和工業技術當中,卻往往因為缺少學術論文的發表而遭到移民局刁難。

對申請者來說,案件遭到駁回令人沮喪,面對移民官員要求補充更多證據,又不知道應該如何著手準備。然而,美國資深移民律師陳品瑞(Victoria Chen)表示,只要用對技巧,收到RFE並不代表申請者的綠卡申請毫無希望。陳律師說,申請者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向移民官員證明自己在該研究領域的成果,以及所做研究對美國國家利益的實際幫助。

例如,一位擁有四次論文引用記錄、兩篇同儕審閱記錄的印度裔的工程師,在申請案經過八個月的審查之後,因為證據不足遭到駁回。「我們是在申請者遭駁回之後才接手這個案件,因為無法從一開始就幫助申請者展現優勢,資料準備上的確具有難度。」陳律師說。「不過當我們收集到十篇來自不同證人的簡單論述之後,迅速在一個多禮拜以後讓該申請者通過審查。」

陳律師建議,因為論文引用數量不夠而收到RFE,情況與這位工程師相似的申請者,可以透過證人的推薦信向移民官證明自己在該領域的成就。這些推薦信並非給予申請者冗長或籠統的讚賞,而是明確指出該申請者所研發的技術如何受到同領域工程師的應用,或是強調申請者的設計成果如何增進了美國國家利益。

更重要的是,申請者也可透過引述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 Office, AAO)的判例,使自己收集的證據更有說服力。行政上訴辦事處一直以來都以申請者的實質研究成果為證據,批准許多遭到美國移民局駁回的NIW申請案。

同時,因為每位申請者的個人情況不同,找到自已適合的法律事務所協就非常重要, 如此才能善用技巧強化個人優勢,並掩蓋對自己較不利的資訊。陳律師說,因為此案件中申請者設計的模組尚在實驗階段,並無法提出具體可見的明確證據,所以他利用證人們推薦信中的論述取代具體成品,來幫助該申請者通過審查。

由此可知,收到RFE的NIW申請者只要認真檢視自己申請綠卡遭拒的原因,以美國國家利益為依據,提出對自己有利的具體證明,同時也可向AAO進一步申訴,還是有可能申請到綠卡。如果申請者不知道如何分析自身情況並尋求最佳策略,也可向部分法律事務所申請免費諮詢(law@wegreened.com)。

資料來源:www.wegreen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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