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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宇昌案解密 各方解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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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耿豫仙台北報導)中華民國行政院國發基金投資宇昌生技的兩份極機密文件,12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解密公布。第一份文件是2007年2月9日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何美玥簽出有何美玥與當時任職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及行政院長蘇貞昌的簽名;第二份文件則是同年3月21日簽呈但僅有何美玥及蔡英文簽字後核准的簽名。

台經建會主委:程序很重要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表示,第一份公文指出,希望國發基金在美金2000萬元範圍內參與新公司投資,與美國藥廠一起合作生產治療愛滋病的新藥,但公文未說明新公司名稱。第二份公文則記載合作細節,並提到將在台灣設立 TaiMed,開發新藥。她指出,TaiMed前身台懋創投生技,曾向國發金申請10億投資金額,最後核准8.75億,但台懋創投一年內找不到其他60%的資金來源而結案,後來又以TaiMed投資。

劉憶如說,程序很重要,才不會兩三個人說了算,另有多項尚待解疑。

劉憶如表示,通常重大投資案必須經過五個主要的行政部門簽核、給建議,經建會也包括在內。但以宇昌案來看,決策程序是有必要說清楚之處。

從赴美洽談、簽核到設立說明會,都是以TaiMed的名義,此前並未見任何文件有「宇昌生技公司」,但半年後9月3日國發基金撥出4千萬投資金,卻到宇昌生技籌備用帳戶。

立委吳清池也指出,9日時何美玥只是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没有上級交辦不可能自行簽出,非國發基金的召集人,卻插手投資案,且兩次文件都是由政委室簽出,何的角度混亂模糊。

有媒體報導,劉憶如在立法院宇昌案「解密」記者會中,表示本案「無明顯違法疏失」,劉憶如說,報導與事實不符;對於宇昌案是否違法,她不予評論,留待相關單位回應。

台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勿擴大解讀

針對宇昌案解密,民進黨12日回應強調,宇昌案一切過程合法,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表示,宇昌案走的程序都符合國發基金相關審議要點程序。而當年也曾參與宇昌案的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則發表聲明表示,宇昌案影響到生技產業對台灣的信心,希望外界不要擴大解讀。

陳其邁說,當時行政院為了推動台灣生技產業的發展。一群熱愛台灣的科學家何大一、翁啟惠、陳良博楊育民等人在台美之間奔走,希望能促成 這種有潛力開發成功的新藥,落實台灣生技產業發展,但此案最後碰到一些困難,蔡英文也剛好卸任行政院副院長,才由這群科學家邀請她加入將這個已經破局的案件重啟談判,讓這個對台灣生技產業發展相當重要的案件能通過,並讓生技產業在台灣生根。

針對媒體詢及為何第二份文件沒有簽報至蘇貞昌院長一事,何美玥表示,因第一份簽呈攸關計畫決行問題,因此必須要院長授權、核定;而第二份簽呈只是將談判過程告知行政院,並無決定問題,因此只要呈報至副院長即可。

翁啟惠表示,說明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夠放心,以免打擊生技業對台灣的信心,當時受行政院委託,擔任官方代表,由於要與美方談判,於是擔任官派董事,1個多月後,由於任務達成,他就辭去董事職務,也並未擔任顧問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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