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專家: 碳稅對電價上漲影響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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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睿悉尼編譯報導)氣候變化顧問格納特(Ross Garnaut)教授稱,碳稅對電價的影響與其它促使其上漲的因素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此外,因碳稅引起的電費成本增加,則可通過由發電廠送電到家庭的線路精簡化,從而抵消。

據澳新社報導,格納特教授在2008年氣候變化評估報告的最近更新中表示,聯邦政府不應該給發電廠任何補償,而是提供貸款保證給供應電力的發電機。

根據2008年財政部提出的預算模式,如每噸碳稅價格為23元的話, 家庭電費將增加20%。格納特教授目前則趨向採取每噸碳稅為25元的起始價。他辯稱,增幅在過去幾年裡由於通貨膨脹而降低了。從2007至2010年, 全澳家庭電力的價格上漲了32%。該「意外」的價格上漲是因為聯邦政府推動新的電力網制度所至。格納特教授說,電力網制度除了導致過度投資,因而增建更多 的電線桿和電線網路,把發電廠的電力輸送到各個家庭,因而造成電力價格攀昇。目前的五年監管期內,電力建設投資預計為390億。如獨立審查能加強電力建設 的監管,電力價格上漲率可望較低。抬高電費的其他因素包括煤和天然氣價格上漲和較高的建設成本。格納特教授說,「電力價格很可能繼續上漲,無論是否實施碳 稅徵收」。工黨2009年減少碳污染計劃曾許諾在未來10年,提供價值73億的援助給發電廠。但格納特教授認為,不應該給發電廠提供任何援助。

他建議可以通過兩項措施確保澳洲的電費不會因碳稅而面臨價格危機。

首先,他建議成立一個新的能源安全監督委員會,如同銀行監管機構(APRA);其次,他認為聯邦政府應保證發電廠能夠取得貸款,尤其是快撐不下去的發電廠。格納特教授稱,監督委員會的作用是保障未來能源使用轉向清潔能源無慮,而發電廠的貸款擔 保只是在前者運作不利的情況下備用。如果一個燃煤發電廠關閉,一方面會增加電力價格,另一方面會為其他發電廠帶來現金流量。

格納特教授建議燃煤發電機可以使用更長時間,轉向只在夏季電力需求和價格高時運作。他在五月下旬更新的報告中提出能源政策的「五大支柱」,避免大型能源企業包括Origin、 TRUenergy和AGL合併壟斷。

經濟學家還建議,至少應有兩個水力發電廠,如Snowy Hydro和Hydro Tasmania能從公營走向私有化。格納特教授希望通過建立一個真正的國內電網絡,促進東部五省份和首府相互之間的競爭。隨著碳稅價格的引入,目前的再 生能源過渡計劃及家用太陽能緩和政策「應當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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