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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質疑中選會認定選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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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五都三合一選舉中,台北市松山區鵬程里里長當選與落選兩人只相差一票,經提訟法院開箱驗票發現有八張爭議票。針對此,立委費鴻泰、蔣孝嚴、鵬程里里長候選人劉楊蓮貞等人,1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中選會副主任委員劉義周等應邀出席。兩位立委質疑中選會認定爭議票標準有失公平與專業。


立委費鴻泰(左2)12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無效票的認定標準不一,將造成未來選舉爭議。(攝影: 林伯東 / 大紀元)


費鴻泰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第64條第1項第3款:「選舉票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者,無效。」而且,有效無效票之認定標準,選務人員係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所頒佈之「公職人員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做為參考依據。他質疑指出,中選會在協調會中說,蓋在圈選區以外的票,圈圈靠近誰就是誰的票。中選會認定蓋在圈選區以外的廢票為有效票,影響選舉結果,也有失公平專業。

蔣孝嚴表示,3月31日中選會曾經回文指出,選舉票如係圈選於相鄰候選人之共用空間,其圈選痕跡未跨越候選人欄格格線者,因不能辨別圈選何人,應屬無效票;反之,如其圈選位置已跨越候選人欄格格線,且能辨別圈選何人者,應屬有效票。

劉義周表示,接受鑑定委託時,鑑定委員把跨越解釋成壓線就算,公文上面沒有講接近,我們還是說壓線才算,這是鑑定的標準。中選會不會主動要求判斷什麼東西,這是法院拿來要中選會鑑定,中選會意見是供法院參考。

蔣孝嚴指出,這八張爭議票沒有跨越欄格,應是無效票,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法律用詞也要非常嚴謹。公文文字是跨越,壓線跟跨越不一樣,沒有跨越就不是有效票。中選會應該向法院清楚說明,他要求中選會將回他的公文也交給台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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