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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质疑中选会认定选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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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五都三合一选举中,台北市松山区鹏程里里长当选与落选两人只相差一票,经提讼法院开箱验票发现有八张争议票。针对此,立委费鸿泰、蒋孝严、鹏程里里长候选人刘杨莲贞等人,12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中选会副主任委员刘义周等应邀出席。两位立委质疑中选会认定争议票标准有失公平与专业。


立委费鸿泰(左2)12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质疑中央选举委员会对于无效票的认定标准不一,将造成未来选举争议。(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费鸿泰表示,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第64条第1项第3款:“选举票所圈位置不能辨别为何政党或何人者,无效。”而且,有效无效票之认定标准,选务人员系依中央选举委员会所颁布之“公职人员选举票有效与无效之认定图例”,做为参考依据。他质疑指出,中选会在协调会中说,盖在圈选区以外的票,圈圈靠近谁就是谁的票。中选会认定盖在圈选区以外的废票为有效票,影响选举结果,也有失公平专业。

蒋孝严表示,3月31日中选会曾经回文指出,选举票如系圈选于相邻候选人之共用空间,其圈选痕迹未跨越候选人栏格格线者,因不能辨别圈选何人,应属无效票;反之,如其圈选位置已跨越候选人栏格格线,且能辨别圈选何人者,应属有效票。

刘义周表示,接受鉴定委托时,鉴定委员把跨越解释成压线就算,公文上面没有讲接近,我们还是说压线才算,这是鉴定的标准。中选会不会主动要求判断什么东西,这是法院拿来要中选会鉴定,中选会意见是供法院参考。

蒋孝严指出,这八张争议票没有跨越栏格,应是无效票,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法律用词也要非常严谨。公文文字是跨越,压线跟跨越不一样,没有跨越就不是有效票。中选会应该向法院清楚说明,他要求中选会将回他的公文也交给台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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