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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事件 台衛署 農委會被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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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耿豫仙台彎綜合報導)過去幾個月中,國內及進口幾宗重大瘦肉精事件備受關注,監察院經過調查,5日提案通過糾正農委會、衛生署及雲林縣政府。對於監院的糾文,衛生署表示進口並無不嚴,與美簽屬牛肉進口時,即以表明不得違背台灣法令。

監察院指稱,衛生署對於美牛三管五卡管制嚴格,但卻從未檢驗瘦肉精項目,食品安全把關有漏;而農業委會延宕瘦肉精案件的移動管制及裁罰時效近3個月縱容不肖養豬戶脫售豬隻逾萬頭,其原料來源流向也掌握不清。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說,對國內外的肉品管理,衛生署的態度一致,美國開放牛肉時,我們在協議上,就是不得違背台灣法令,法令有規定瘦肉精不能用就是不能用。但對監察院的決議衛生署予以尊重,虛心檢討。

台灣是否會開放准用瘦肉精,衛生署、農委會對外稱,正蒐集各界意見,且視7月世界衛生組織(WTO)開會最後的決定,做為是否開放的依據。

但提案監委程仁宏表示,瘦肉精上百種,毒害不一,民眾食用後可能危害生命安全;若開放,農委會沒經費、沒人力、無法有效執行檢驗,最後傷害的會是消費者。

另外,程仁宏說,國人喜愛食用內臟,內臟的瘦肉精殘量通常最高,衛生署一定要審慎評估,不要有任何「外在」的壓力。

農委會防檢局局長許天來則表示,如果WTO訂出瘦肉精的標準,農委會將依據國人每日肉品的食用量,訂出瘦肉精殘留容許量,但前提是國人都能接受。

瘦肉精販賣源頭無法掌握

另外,糾正案指出,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宣導無效,對重複違規的養豬戶查核輔導無方,對此家畜疾病防治所長張鴻猷表示尚未收到案文,但他說,宣導一直都在做,養豬戶辦的講座、交流,第四台也配合宣導,但瘦肉精有20-30種,販賣商推陳出新,對養豬戶宣稱為新型瘦肉精「驗不出」,用過後豬隻外形好、價格高,養豬戶才會挺而走險。

如何截斷瘦肉精的販賣源頭,張鴻猷表示束手無策,他說,這次要不是彰化地檢署調查,他們只能後段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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