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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暑假打工未逾3個月 健保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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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暑假已經開始,許多學子會利用暑假期間打工,來賺取零用金或貼補學費,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26日提醒,若從事未逾3個月的短期工作,可以用原來依附父母等眷屬的身分加保,以減少在投保單位間轉入、轉出的繁雜手續。

健保局表示,依照現行健保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保險對象原有投保資格尚未喪失,其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3個月者,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如果是長期打工,超過3個月,就必須由雇主替員工辦理投保手續,以及替員工負擔部分的健保費。

健保局說明,某大學生A君以眷屬身分依附父親參加健保,趁著暑假期間到電子公司打工2個月,公司依照規定自受僱之日起為A君辦理第1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為免重複投保繳費,A君尚須請其父親的投保單位向健保局申報眷屬身分退保。等到打工結束後,電子公司自其離職那日辦理退保,A君再請其父親的投保單位申報投保恢復眷屬身分,才不會使健保中斷。

健保局強調,由於A君不滿3個月的短期工作,依健保法規定,可以選擇維持原來依附父親以眷屬身分繼續參加健保,不必在電子公司辦理以受雇者身分加、退保。

健保局建議,暑假打工的學子們可以選擇維持原來身分繼續投保,以減少在投保單位間轉入、轉出的繁雜手續,並可避免因為轉換手續未銜接而發生中斷投保影響權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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