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美元“合法”侵佔閒置法拍屋

人氣 8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7月30日訊】( 大紀元記者柳清休斯頓編譯報導) 美國德州一名男子僅花16美元利用逆權侵占法,侵佔了一間價值逾330,000美元的閒置法拍屋。該房屋的原業主抵押房子後即遷出,按揭公司於年多前沒收該房屋,但公司已破產,房屋因此空置。若住滿三年,並且原業主在此期間未採取任何法律訴訟,該男子可正式成為合法業主。

該名男子也承認逆權侵占並非正常手法,但法例確實存在。居住在附近的鄰居大表憤慨,認爲該侵佔者若想擁有房屋,本應付錢購買。 有人報警指控其非法入侵,他卻聲稱有鑰匙,是合法居住;因屬於民事糾紛而非刑事糾紛,警方也無可奈何。

最初的逆權侵佔法主要是為處理解決農田邊界不清而引起的糾紛而訂立的。例如,如果一個房主豎起柵欄侵占了鄰居的財產,如果一段時間内被侵佔的鄰居沒有任何異議,該房主依據逆權侵佔法就可以合法擁有侵佔的鄰居財產。



隨著時間的推移,逆權侵佔法的概念和内涵也在相繼發生演變。應用到廣義的房地產行業,也存在了濫用之嫌:房地產使用者持續佔用土地超過一定時限,其間原業主如果未採取法律行動阻止,使用者便可成為業主。若業主要求房屋侵佔者離開,必須先繳清按揭欠款,銀行需透過法律行動才可收回物業。如無人阻止,房屋侵佔者又一直居於該處,三年後他便可申請成為業主。

如何在法律的道德化與道德的法律化之間尋求均衡已成爲立法者的難解的題目。

相關新聞
德州男子因槍擊事件被處決
盲目殺回教徒報復 德州911難屬被處死
德州房貸交易費全美第二高
德州退休銀行家後院發現冰河期化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