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劍鋒:「一元勞教」的人間奇蹟

酈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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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1日訊】對江蘇常州市民吳產娣、朱玉妹、陸菊華三個女人來說,命運真能捉弄人,她們一不小心,成了中國首個因為不購買一元錢公交車票而被勞教一年的「共和國公民」!這是近日媒體披露的消息。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2009年6月29日下午,吳產娣等十幾人(皆為常州人)在北京陶然亭橋北乘14路車,前往國務院法制辦領取行政復議書,被司機舉報「車上有半車上訪人員,要去中南海鬧事……」。結果常州警方先是拘留,後分別在2009年10月、2010年4月、2010年7月,以坐公交車未買一元錢車票為由,將三人勞教一年!

這真是天下奇聞!人的思維想來有限,可常州警方的創造真乃無限!不久前高鐵動車相撞已經創造了「人間奇蹟」,兩歲多的小伊伊沒被鏟車「滅頂」,已是「奇蹟中的奇蹟」了。常州方面更是超前,大有異軍突起一騎絕塵之勢!看來,過去文革中宣揚的後又被批判的「沒有想不到,就怕做不到」確實不是虛的,根本就不屬甚麼唯心之舉,因為在中國幾乎沒有甚麼不能「被奇蹟」出來。

我們不去探討幾個被勞教者購票與否的問題,是不是交了一元錢的車票對這件事本身也沒有多少意義。我們所關心的是,究竟「紅朝」中國的人間奇蹟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

據當事司機崔林的證詞,「他們(指乘車者)沒有統一服裝,背著包,有上訪材料,無橫幅及標語。」其實,該說法本不值得推敲:既然「沒有統一服裝」、「無橫幅及標語」,怎樣斷定她們的上訪人員身份?又如何說她們「要去中南海鬧事」從而報警?這又非公交司機的職責。

事後,常州警方在先拘留後勞教兩次處罰中,都未敢直接採用崔林的證詞,只是把它改成:她們「以到中南海反映問題為由,拒不購買公交車票,強行登上14路公交車,致使14路公交車被迫停運1個多小時。」這是常州市勞教委對吳產娣三人進行勞教而給出的理由。

問題在於,常州警方的說辭和做法同樣讓人難於理解,簡直有點羞於啟齒。從法律上講,常州警方知法犯法,執法違法。

(1)崔林為「唯一證人」,此為法律上的「孤證」;且這個唯一證人事後已經不在公交公司上班,具體去向不明;

(2)先拘留後勞教,明顯違背法律;

(3)在法律標準相同的情況下,北京警方都沒立案,常州警方何以可以跨區立案?

從政府職能上講,常州地方當局涉嫌打擊報復:

(1)事後很長時間三人分別被以上述理由勞教,警方是怎樣靈機一動才「突然想起」她們未買票來的?因為距離2009年6月29日,事情分別已經過去了114天、289天、373天之多!

(2)被司機崔林指認「不買票」的共計4人,只有孫洪康沒被勞教,因為這位男士「再也沒有去北京反映過問題」。剩下的3個女人一再上訪,只好「圈起來」。

(3)「不買票」即成為被地方政府勞教的藉口,這遠遠地超出了濫用法律的問題。政府視法律為兒戲、視生命為草芥,所欲地誣陷迫害中國人的行為,一下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年初溫家寶還專門視察國家信訪局,大談信訪工作,給人以重視信訪的印象。剛剛公佈的信訪局三公經費2010年98.25萬元,雖說是90幾家中央單位唯一不過百萬元的,為全國最低的,但卻一下子增加了67.2萬元,增幅最高達68.4%。

當然,公佈的數字永遠也不可能是真實的。「三公」經費全國一年已經超萬億,近百家加在一起不過百億元,有誰會相信呢?各級信訪部門也是,這些年可謂下了血本,面對一波又一波的維權、上訪、靜坐抗議,應該早就應接不暇了,大概訪民遞上來的「申訴狀子」早已堆積如山了,賣廢紙錢恐怕也不止十萬、二十萬的吧?

上訪是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但在中國已經沒有任何實際的意義。近些年來,隨著上訪事件的不斷增多,政府唯一在做的就是「圍追堵截」,層層設防,並把地方官的烏紗帽與之掛鉤,因此,「截訪」便成了一幅獨特的「人間奇觀」,捨此別無二途。十幾人的隊伍進京上訪,可以想像常州地方政府將會面臨多大的來自於「上級」的壓力。

常州的經濟是比較發達的,GDP早已超過數千億,一元錢好比河裡的一滴水。政府利用這小小的一枚銅板,在人人撓頭的信訪問題上辦了最大的事,既狠狠處置了上訪者,解了政府心頭之恨,又一分錢不花取得了利益最大化,真是一舉數得。這本身難道不是奇蹟?!

常州的做法已經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幾個結論:

(1)由一元人民幣,可換來一年勞教;

(2)上訪不行,去北京上訪更不行;

(3)上訪就是「鬧事」。

鑒於中國遍地人間奇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世界之最」,產生了數也數不清的「共產神話」,最好政府出面出資,專門成立類似的機構,負責蒐集「紅朝奇蹟」;或者乾脆讓吉尼斯總部搬至中國辦公,親眼見證奇蹟誕生的一刻,該是多麼地鼓舞人心提升士氣!

可惜,隨著一億人「三退」大潮的到來,留給中共的時間已經不多,再想創造奇蹟的機會也很渺茫。當局可以一手遮天製造「一元勞教案」的奇蹟,但同時也必然創造出自己被徹底解體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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