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房東房主的故事】第一次住地下室

伊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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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3日訊】【編者按】新移民,到達加拿大後第一件大事就是找到落腳安身之處。很多人在初來乍到時都當過房客;等學習工作穩定了,有了首期,買了房以後,不少人又搖身變成了房東。圍繞著房東和房客,有矛盾衝突,也有相互理解。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故事,心酸的,甘甜的,值得回味的,最終都留在心底,成為移民生活中的一道難忘的風景線。大紀元推出【房客房東房主的故事】系列,講述房東和房客之間平凡的小故事。歡迎讀者投稿。投稿請寄: Canada_editor@epochtimes.com。

余立首次登陸加拿大時,正是2005年5月。托朋友幫忙,在多倫多西邊租了一個地下室,2室一廳,每月房租750元,包水電、電視,電話,分門出入。
  
兩閒臥室很小,只有一個小窗口,放下一張床後,就不再有多餘空間。客廳窄窄長長,可以放沙發、電視。飯廳和廚房連在一起,餐桌靠近冰箱。廚房窗口較大,正好朝東,早晨陽光照進來,又明又亮,坐在陽光下餐桌前用早餐,十分愜意。
  
這個獨立房子有一個後院,擺有太陽傘和桌子椅子。房東是越南人,她通過翻譯告訴余立,靠近住房的土地可以隨意栽種花草和菜蔬,地上長的香菜也可以隨意採摘。
  
在中國大陸生活了幾十年,住的最低樓層是3樓,第一次住獨立房子,能直接接觸地面,還可以種菜種花。余立興奮了一陣子,於是買了5、6盆各種不同的花草種上,每天早上,余立連早餐都搬到了後院吃,她感慨:加拿大人真幸運。
  
可是好景不長,余立很快發現地下室很冷。5月的中國南方城市已經很熱,可加拿大竟然這麼冷,余立每天一回到家就把棉衣穿上。
  
有一天,余立坐在冰箱旁邊時間長一點,結果就感冒了,這時她才想到,地下室無論如何住不下去了。可是合同上註明要搬走必須提前2個月通知房東,沒辦法,她必須再住2個月。
  
到了7月份,加拿大天氣已經很熱,房東開了冷氣。余立喜歡自然空氣,地下室本來就冷,屋頂的冷氣不停往下灌,余立想了個辦法,用紙把通氣口封起來,再把窗戶打開,心想,這樣既幫房東省了電,又不影響自己呼吸新鮮空氣。
  
房東一看窗戶打開,急得不行。由於語言不通,比比劃劃說不通,余立只好聽房東的,把窗戶關閉。等房東走了,余立冷得受不了,又把窗戶打開。重複多次,最後房東以為余立不明白,便把她的朋友找來,要求一定要關閉窗戶。
  
好不容易熬到3個月結束,余立搬到一棟公寓樓,發誓再也不住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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