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抗暴逼中共改徵地法 外媒:無法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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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編譯報導)中共國務院週三發誓要收緊徵用農村土地的法律,警告說這個問題有風險激起農村動盪,損害國家的糧食安全。外媒評論,問題是,官員不遵守徵地賠償法律, 也無法監督官員遵守,需要的是,保證農民權利。

新華社報導總結國務院的會議說,「農村土地已經被徵用的太多,太快。」「這不僅僅影響農村穩定,而且威脅到糧食安全。」報導說,需要推行更多的改革和制定更好的法律制度來解決,包括更嚴格的監管農村土地徵用。會議通過一個法律修訂草案,它改變了關於徵用「集體所有」土地如何賠償農民的規則,但是沒有提供細節。

官方舉動凸顯了政府對於農村不滿的緊張。每年逾9萬起群體事件當中,其中農村群體事件超過65%跟土地徵用有關。

路透社:群體事件爆發 逾65%涉及土地徵用

《路透社》11月28日報導說,雖然這些對於土地徵用的報導沒有新政策的突破,但它們凸顯了在胡錦濤準備把國家管理權交給習近平的時刻,政府對於農村不滿的緊張。

中國農民不直接擁有他們自己的田地。而是,大多數農村土地由一個村莊集體擁有,農民獲得幾十年的租約。

理論上,村民們可以集體決定是否申請出售或開發土地。但是實際上,這一切常常由國家官員決定。由於希望贏得投資和收入,他們常常強姦農民的意願。

根據幾個政府支持的研究,政府記錄的「群體事件」的數目從1993年的8700增長到2010年的90,000個。一些人估計數字更高。政府最近今年沒有公佈官方數據。

中國經濟時報今年報導說,對於土地徵用的矛盾佔據農村「群體事件」的65%以上。

法新社: 在動盪之後 逼迫中共推動土地徵用法律

《法新社》11月30日報導說,中國國務院已經通過一個法律修訂,旨在提高對農村土地徵用的賠償,後者是群眾動盪的主要來源。這個修改將需要等待常委或人大的批准。

2011年在南方烏坎發生高調的起義,那裏當局出售農村土地,而沒有告知農民。

官員不遵守法律

按照法律,官員可以提供最高達土地產出價值的30倍的賠償,但是實際上,他們剋扣賠償金或者完全放棄賠償,然後以高價出售土地給開發商。

土地出售的平均價格從1995年到2005年飆升了360%,而賠償數額只增加了50%,一個農業部研究員廖宏樂說。

官方報紙《環球時報》說,這個法律可以把賠償金增加十倍,但是仍然不足以消除問題,它引述分析家說,需要保證農民權利。

需要保證農民權利

環球時報說,專家認為在中國農村頻繁的土地糾紛當中,這個改變將有利於農民,但是不足夠或沒有效果。

雖然新的法律可能造福農民,它需要透明化否則「它將無意義」,環球時報引述烏坎抗議領導人張健行說。

農民的權利也需要在土地賠償協議上受到保護,中國社科院專家於建嶸說。

「農民應該有權利討價還價,對土地徵用者說不,這種權利不能被剝奪,因為一些官方配件標準。」於建嶸說。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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