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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求償 北軍院: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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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3日電)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今天說,報載有關江國慶案刑事補償,時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的權責最重,求償金額比例應該會最高等內容,並非事實;審查會目前尚未做出求償決定。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邀集求償委員會,決議對遭錯殺的士兵江國慶補償金案,向包括陳肇敏等8人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防止脫產,2011年11月2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完成必要的保全程序。

軍事法院指出,由於江案卷證龐雜,且當時參與人員眾多,為能公正客觀行使求償權,求償審查會除通知可能列為求償對象出席陳述意見,並邀請相關單位代表到會說明,澄清有關疑義,至今已召開9次審查會議,審查會目前尚未作出求償決定。

軍事法院指出,本院密集召開求償審查會,委員由具法學素養的社會公正人士5人及本院代表4人所組成,將所有涉及江案之相關人員,均列為求償審查對象,逐一討論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應依法對其行使求償權。

1996年間,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江國慶被軍方槍決。監察委員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2010年全案重啟調查。台北地檢署2011年5月認定凶手是當年另一許姓士兵,將許起訴。軍事法院根據新事證再審,2011年9月改判江國慶無罪,國防部依法補償江家新台幣1億餘元,同時啟動求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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