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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庆案求偿 北军院: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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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3日电)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今天说,报载有关江国庆案刑事补偿,时任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的权责最重,求偿金额比例应该会最高等内容,并非事实;审查会目前尚未做出求偿决定。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邀集求偿委员会,决议对遭错杀的士兵江国庆补偿金案,向包括陈肇敏等8人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防止脱产,2011年11月2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完成必要的保全程序。

军事法院指出,由于江案卷证庞杂,且当时参与人员众多,为能公正客观行使求偿权,求偿审查会除通知可能列为求偿对象出席陈述意见,并邀请相关单位代表到会说明,澄清有关疑义,至今已召开9次审查会议,审查会目前尚未作出求偿决定。

军事法院指出,本院密集召开求偿审查会,委员由具法学素养的社会公正人士5人及本院代表4人所组成,将所有涉及江案之相关人员,均列为求偿审查对象,逐一讨论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应依法对其行使求偿权。

1996年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遭控犯案的江国庆被军方枪决。监察委员发现江国庆当年遭刑求,2010年全案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2011年5月认定凶手是当年另一许姓士兵,将许起诉。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2011年9月改判江国庆无罪,国防部依法补偿江家新台币1亿余元,同时启动求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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