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稽查美牛 花衛局:要求檢驗報告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詹亦菱花蓮報導)近期花蓮縣衛生局針對全縣販賣牛肉的攤商、大賣場及牛排店等,稽查牛肉販賣業肉品來源及保存衛生。全縣40家業者,發現僅2家業者販售美國牛肉,不過已取得合格檢驗證明。目前花蓮市面上銷售的牛肉主要來自紐西蘭、澳洲或加拿大等國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2006年10月11日公告Ractopamine(培林)、Salbutamol(沙丁胺醇)、Terbu-taline、Clenbuterol等4種瘦肉精為動物用禁藥。肉品煮沸過量的瘦肉精,仍可能引起心悸、手發抖、頭暈、冒冷汗或神經系統受損,甚至死亡。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局長指出,瘦肉精是「受體素」(β-agonist)的俗名,為一種「腎上腺乙型接受體作用劑」。除了培林,齊帕特羅(Zilpa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克倫特羅(Clenbuterol)等都是瘦肉精,後兩者是人類氣喘藥。台灣、中國大陸和歐盟仍禁用。
花蓮縣衛生局指出,依現行法律規定,肉品不得檢出瘦肉精,如經查獲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罰,希望牛肉販售業者應確實要求供貨商提出合格檢驗報告。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