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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屋毀 桃源區民擬提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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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9日電)高雄市桃源區11戶民宅在「611」水災被土石沖毀,居民成立「桃源區復興里611水災災後國賠重建自救會」,將向市府提出國賠申請,以補償市府工程防護缺失。

高市府法制局長許銘春受訪表示,法制局會在接獲國賠申請後,依照陳述和資料依法辦理。

「桃源區復興里611水災災後國賠重建自救會」總幹事杜曉萱今天表示,災後至今已兩星期,災後的山區滿目瘡痍,受災戶屋毀無人聞問,居民認為是市府水利工程疏失造成他們受害,打算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她說,興建中的拉庫斯溪河堤擋土牆工程有一段被打掉重做,長約30公尺;11戶民宅不敵豪雨溢流的河水沖毀;她表示,居民屢次向市府反映都得不到正面答覆,所以組成自救會要向市府提出國賠,也希望居民可以比照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得到好的照顧。

水利局水土保持科長楊延文受訪表示,水利局辦理拉庫斯溪護岸改善工程,在5月勘驗工程發現有一段擋土牆強度不符規定,要求拆除重建;承包商打掉寬約13.7公尺、深約5公尺的擋土牆,當業者在辦理第二層擋土牆重建灌漿模板施做時,逢「611」豪雨,河水確有湧高,不過應不致沖毀民宅。

楊延文說,水利局將請水保或技師公會做工程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他說,尊重居民訴求國賠的權利,至於是否比照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的補償條件?已移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處理。

高雄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陳凱凌受訪表示,往桃源區復興里的道路還沒搶通,等對外交通無虞,市府會請公證單位做責任鑑定並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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