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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地勇案 環保局強調決策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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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小敏台灣高雄報導)環保局表示,針對地勇公司查處,決策過程沒有受到任何外力影響。並強調,該公司在大寮地區,總共有11處地點,大量堆置生鐵、廢鐵、脫硫渣、級配料等,其中有6處是非法堆置的農地,在堆置作業中造成逸散揚塵,影響當地的空氣品質。

環保局表示,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13次(另有2件裁處中),地勇公司雖有繳交罰款,但因其堆置情況依然沒改善,而引起地檢署的重視,在2月23日地檢署的會議中,提出環保局應積極管制,後於3月15日召開跨局處會勘,一致認為該公司堆置問題嚴重。

3月21日例行主管會報提出「源頭管制」及「強制清除」2項方案,源頭管制方案即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鑑於環保局去年底處理廢鋁渣的教訓,為避免造成料堆持續擴大,日後產生更嚴重的污染及清理問題,故以行政指導方式,即通知上游8家鋼鐵公司停止供料。另強制清除方案,則因評估所屬料堆並非廢棄物,故無法依廢清法71條規定執行強制清除。

環保局指出,6月初不發文再限制上游廠商供料的原因,是由於5月17日聯合農業局與都發局辦理會勘,決議限期地勇公司須按各場址改善期程完成移除,並最遲於六個月內完成全部農地移除作業,地勇公司當場承諾(亦於5月31日檢送清理期程計畫書),認為該公司有積極清理之誠意,並已回歸所屬相關主管法令,無繼續行政指導之必要,故將停止供料的公文作廢。

環保局表明,地勇公司查處過程中,有議長夫人與多位民意代表關切,但經環保局說明相關法令依據,並出示該公司污染等相關記錄後,均表示接受且未再介入。

針對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建議積極查處地勇公司部分,環保局也強調,環檢警結盟查緝環保犯罪,是例行的運作機制,平時就已建立聯繫及通報窗口,期間完全都是正常的運作,一切依照法令規定辦理。◇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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