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誰動了我的退耕還林款

一位返鄉者的可悲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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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4日訊】我叫張明清,是孝昌縣王店鎮響堂村人,40歲,在外打工多年。2006年為了響應縣政府的號召回鄉創業,承包了村裡荒了多年的80畝地栽種生態楊樹林。當時正在搞創建養殖大縣,我又在縣、鎮政府領導的幫助下在林中建成養雞場2,800平方米投資30餘萬元,承包了村裡的60畝水面搞水產養殖,在幾年時間裏我花光了所有的積蓄50餘萬元,還欠債近8萬元。

我把自己所有的心血和希望都寄托在家鄉這片土地上,而一些人卻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村幹部的名字開始辦理林權證,目的就是要得到本應是我的國家優惠政策和扶助金。由於我的規模和回鄉創業的影響力,有位鎮領導和縣林業局一位領導看出其中的問題,暗地裡通知我,讓我想辦法把名字改過來。

在接下來的一年時間裏反覆的改正與被改,讓我成了包括村、鎮領導在內的一些官員眼中的「敵人」。終於我拿到了林權證,可是此後的幾年這片樹林的權屬好像和我沒有一點關係,沒有任何人過問也沒有拿到國家的一分補貼,就連每年的退耕還林檢查也是由鎮領導和村幹部陪同,我也問過檢查的情況被告知和你沒有一點關係。從我自購樹苗到現在已經6年了我在樹林裡投入了多少金錢和汗水,欠下一身外債怎麼就和我沒有關係呢?我為此多次向縣政府、縣林業局、鎮政府反應情況但卻得不到解決,縣政府讓找林業局、林業局說錢給了你們鎮政府、鎮裡領導說給了你們村幹部,你要有本事找他去。說實話我真不敢,因為村幹部的社會關係,鎮裡某些領導也是在利用這一點。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一年後的2011年由於村民舉報,村幹部由於貪污被檢查院立案,查出包括退耕還林在內的很多問題(註:我們村45畝林地村民也沒有拿到一分錢,村幹部長年沒有在家,如果沒有某些人配合他怎麼貪?)村民得到消息都很高興,除了我之外,因為我成了舉報的最大嫌疑人。

不出所料,針對我的報復開始了,第一條要收回我承包的水面轉包他人,第二條說我的樹林手續不合法要無條件收回,還有人煽動幾位村幹部親屬出面找我要收回土地,砍掉樹林,拆掉雞場和住房還以人身安全相威脅。我找到鎮政府瞭解情況,為甚麼樹林不合法,才知道內情。

我所承包的土地是8年前村集體從農戶手裡徵收栽種桃樹,由於品種和管理等原因而荒廢變成荒草山。8年後我回鄉承包改種楊樹,合同是與村委會簽定的,沒有跟農戶發生直接關係,我所栽種的8,000株樹幾乎都是在有地農戶的有償幫助下栽種的,其中也包括幹部家屬和親屬,他們沒有一人反對。一直到現在我才知道村裡和鎮政府徵收土地時還有少數人沒有簽字,正是因為這條,某些人利用這一點而大做文章,但這是我的責任嗎?這應是鎮政府造成的結果,為甚麼某些官員現在才發現這種問題,如果當年有一人反對或告知,我還會把自己的血汗錢投資在這片有爭議的土地上嗎?

到現在為止我沒有收到有關部門的回覆,只是知情人向我吐露處理內情:
1、我每年租金照交
2、退耕還林款和我沒有關係
3、如有可能這片林子的權屬和我沒有關係,讓我得不到一棵樹

從我自購樹苗到現在已經7年了,澆了多少血和汗,而且合同、林權證齊全,省驗收合格,真的和我沒有關係嗎?鎮政府的多位領導也親口對我說過,可以利用合同漏洞而作廢合同,收回林權證,取消政府對林農的優惠政策和扶助,當時我的回答是:「我相信你們能辦到,而且全王店鎮人都相信你們會辦到。」我的合同書是村鎮某些領導違背國家政策改動後制定的格式合同。與村幹部的假合同不一致。我就不明白國家的惠農政策到某些官員手裡就變成了以可充分利用的籌碼和唐僧肉,我也不明白一件十分簡單和明瞭的事情在本地卻變得那麼複雜,好多年都得不到解決,為甚麼在本鎮同樣情況下的其他人卻能拿到錢?雙重標準?為甚麼?

我們本著美好的希望與憧憬回鄉創業而我們得到的回報卻是傷害和災難,我們失掉的不只是金錢和自信。而是對家鄉的懷疑,我不想抱怨誰,也不想指責誰,也許這件事在這地方也只是這結果,只是我們把社會想得太美好了,我真不知道該堅持那所謂的公正而承擔有可能帶來的可怕後果,還是該放棄那即將變成建築垃圾的所有一切而離開這傷心之地遠走他鄉,在我一家被逼離開後,某些官員花著別人的錢,開著車路過我這一大片倒塌的場房、乾枯的魚塘和無人管理的樹林時,你們心安嗎?

本人是在十分無助的情況下才求助於社會,望相關部門能夠體諒一個普通農民的苦處,給予一定的理解和幫助。也希望上級領導到王店鎮來視察民情,新聞媒體介入調查。謝謝!謝謝!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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