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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欺詐花樣多 移民局偵緝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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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4日訊】(紐約訊)很多大陸同胞以旅遊、工作或學生簽證來到美國後就不想回國了。其中許多沒有資格申請綠卡。他們其中有些還誤以為只要交一些錢,就能很順利並輕易的弄到一張綠卡。這樣的心理使他們很容易就成了移民欺詐的受害者。移民欺詐案受害人往往一大筆積蓄被騙掉後,身分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更遭的是自己今後的綠卡或工卡申請有可能因此被拒。移民局有一個「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辦公室」專門負責偵察可疑申請。記者走訪了位於曼哈頓下城,26號聯邦廣場的該部門,了解了他們偵緝的手法。

綠卡申請一兩年無回應 應警覺

聲稱自己為移民律師並承諾有特殊渠道可替移民申請到綠卡者,可能根本沒有律師牌照。騙子在收到受害者所支付的「律師費」後,就音信全無,消失得無影無蹤。無牌律師根本都沒替受害人提交他所承諾的綠卡或I-485調整身分申請。受害者還可能聽信騙子的謊言,以為此類申請得等上5年或更久。移民局紐約地區主任卡潤綈洛(Andrea Quarantillo)在形容了以上情景後表示,現在一般的綠卡申請處理期為6個月,若申請者在提出申請的1至2年後還未獲得任何消息,就應立即詢問移民局,或通過社區組織例如紐約市立大學的移民服務中心向移民局查詢,以免隨著自己入境簽證的到期,身分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黑掉」了。

綠卡、工卡,I-485調整身分等方面的申請都必須有所依據。在替一些不符合條件者申請合法身分時,一些移民律師向移民局遞交不實材料。這類欺騙行徑有可能被專門負責偵察簽證欺騙案的部門所偵破。名為「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辦公室」(The Office of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簡稱 FDNS)的單位屬美國移民局旗下,成立於2004年。

移民局紐約地區主任卡潤綈洛向記者表示,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辦不是執法單位,而是專門針對移民官所轉來的可疑案例進行行政性偵察的小組,而不是刑事調查組。小組的偵察手法很多,其中包括在數據庫中搜索,看在之前的申請檔案中,是否有同樣住址、擔保人、律師或相似的故事。該部門會將可疑的案件轉交給執法部門,例如聯邦移民海關執法局,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一般情況下,案子在兩個月後,又會從移民海關執法局移交回給移民局。可疑申請將被拒批,持有虛假簽證者將面臨驅離。

罪犯簽證問題引出欺詐漏洞

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小組所發現的欺詐案形形色色,包括贊助公司領導外國人來美的「跨國公司」;假結婚的「新婚夫婦」;欺騙無證移民的「律師」;隱瞞犯罪記錄的申請入籍者;名為教堂、實為開發商建築工地等,花樣百出。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部紐約組長瑞恩(John T. Ryan, Chief,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 Unit, USCIS, NY District)在受訪時,談到了一些普遍的偵察手法。
針對H-1B簽證申請,偵探員會實地走訪雇聘外國人的公司,以核查公司是否確實存在。

另一種允許美國的宗教團體聘請國外神職人員的簽證申請,得在移民官走訪該宗教組織進行核查後才可獲批。宗教工作者簽證(R-簽證)允許外國牧師、尼姑、和尚等神職人員來美國為宗教組織工作三年,在符合某些條件的情況下他們還可申請綠卡。

欺詐偵緝及國家安全部於2005年針對220個宗教工作簽證的申請(表格I-360)進行的福利欺詐評估,發現其中的72例含欺詐嫌疑。「比率近33%。換句話說,每3個申請中,就有一宗被懷疑存在欺詐成分。」瑞恩說,並解釋,這之後,R-簽證申請得在移民官實地走訪,聘請外國人的宗教團體後,才有望獲批,在這之前沒有這一審查程序,才會出現聲稱為教會所在處之地,實際上是一個建築工地的欺詐案。

自從美國政府發現1993年引發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的嫌犯是以此R-1簽證入境美國後,移民局就一直設法加強對這一類簽證的申請審查。

再以假結婚為例,瑞恩形容道,移民官在面試一對註冊結婚的夫婦後起了疑心就將檔案轉交給偵緝小組,偵察員在過去的申請案例中搜索結婚美國公民的名字,若發現此人已多次與外國人結婚,並替他的外籍配偶申請綠卡的記錄,偵察員不免會起疑心,繼續追查每一次婚姻的維繫期有多長。

隨著紐約時代廣場2010年汽車炸彈客嫌犯落網,發現嫌犯原籍巴基斯坦,通過結婚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最後入籍為公民。自此,移民局就加緊了結婚移民的審查。

偵緝組如何識別真偽申請?

欺詐偵緝組是如何識別真偽申請?移民局紐約區域主任卡潤綈洛解釋道,欺詐偵緝員會觀察某一國籍、族裔、宗教申請人在近期所提呈的某一類簽證申請中是否有某些相似之處。她形容:「同樣的故事、同樣的移民律師或同樣的地址在不同人的申請表上出現。」這不免會引起偵緝員的注意,從而進行更深入的偵察。以政治庇護申請難民為例,她說,一個難民庇護申請的故事獲批後,其他人就可能以同樣的故事去申請難民,即便那故事不是他自己的經歷。卡潤綈洛主任還進一步延伸道,華裔中某一詐騙手段在紐約冒起了,不久很可能在舊金山、華盛頓DC等華裔移民多的地區也同樣會出現類似的欺詐案,這時,紐約偵緝組就可以與其他城市相互通信息和情報,因此有一個聯邦機構進行監管審查是有益的。

除了調查移民官所轉交的可疑案件外,欺詐偵緝小組也協助地區檢察官調查移民欺詐案。例如今年初紐約小組協助曼哈頓檢察官辦公室偵破了一起移民欺詐案。39歲的皇后區女居民Jennifer林被發現無牌從事律師事業,並被控三級重竊。 2010年8月,她自稱有渠道能替移民申請到永久居留權,並以此詐騙了一名有意申請綠卡的中國公民超過1萬4千美金。瑞恩解釋,在上訴案件中,他的小組查到Jennifer林根本沒有替受害人提呈任何申請,證明林是在說謊行騙。

儘管Jennifer林已認罪,仍被判刑入獄9個月。可見詐騙移民牟利的刑事罪罰是不輕的。林還必須還給受害人她所詐騙的14, 252美元。

此案子中,受害者有幸可取回自己所被騙的錢。很多被騙移民無法挽回自己的損失,因為許多移民欺詐案很難立案。由於多數移民欺詐案都是現金交易,沒有留下任何資金轉移記錄,因此很難找到足夠的證據提控,更別提幫助受害者追討回他所被騙的錢了。曼哈頓地檢移民計畫協調員彭立志解釋,Jennifer林的案件之所以能立案,關鍵是因為有匯票紀錄可查。

法制國家 投機欺騙不可取

當大宗的移民欺詐案被識破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等民間社團組織將會連同檢察官辦公室,給受害者提供移民法律諮詢,看是否能幫助受害人以正當途徑申請到合法的留美資格。

卡潤綈洛主任強調,新移民得理解美國可能跟他們的國家不一樣,是講法律的,不可通過賄賂「買」到綠卡,移民申請得要有真憑實據的。她說:「在一些國家,可能只要提呈官方所需要的言詞,再加上一些金錢賄賂,就可輕易的把事辦成。可是美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是講法律和真實性的,隱瞞事實真相將受到法律處分。」她繼續道,申請人若被證明存心欺騙政府,可能會遭到民事處分,他的工卡、綠卡等福利可能會被撤銷,甚至永遠被禁獲取工卡、綠卡、公民權等福利。利用移民的無知騙錢者往往會被提控刑事犯罪,若罪名成立,很可能會被判有期徒刑。

瑞恩勸告移民,不要明知道自己不符合申請資格,還輕易相信他人有辦法能替自己申請到身分,這一盲目投機,可能使自己踏入陷阱。

移民簽證欺詐手法千變萬化。卡潤綈洛主任形容,打擊欺詐是一場永無止境的戰鬥。紐約欺詐偵緝組仍有職位空缺,一旦填滿,小組將有37人,日夜對抗難以偵破的移民簽證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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