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魚翅歧視亞裔訴訟案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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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魚翅湯將不再出現在加州中餐館的菜單上。
  
週三(9 日),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菲利斯‧漢密爾頓(Phyllis Hamilton) 拒絕應兩組亞裔團體原告的要求, 對1月1 日開始實施的禁魚翅法案(AB376)頒布禁止令。
  
兩組亞裔團體 (Asian Ame r i c a n s f o r Po l i t i c a l Advancement 和 San Francisco Chinatown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 曾要求法官對禁魚翅法案頒布禁止令,因為他們認為該法案是不公平地針對亞裔社區。而環保團體則關注捕獵魚翅對鯊魚種群所造成的危害。
  
每年,因漁民捕獵切割魚翅,造成七千五百萬條鯊魚被殺害。
  
據灣區新聞集團報導,漢密爾頓在裁決書中說,魚翅禁令是經州長傑里‧布朗在2011 年簽署成為法律的,想在法庭上駁回此法律的機會不大。
  
曾撰寫並提交AB 376 法案的眾議員方文忠告訴每日新聞,「法院的判決肯定了AB 376 是一個公平和非歧視性的法律,它有助於保護環境和海洋生物,為子孫後代造福。我呼籲那些反對AB 376 的人士加入到大多數華裔美國人的隊伍中來,共同支持保護鯊魚和海洋生態系統的活動」。
  
加州非營利組織海洋管理(Sea Stewards) 負責人大衛‧麥圭爾(David McGuire), 曾幫助幾個州通過了魚翅禁令,他說漢密爾頓的裁決為鯊魚帶來了希望。「海洋需要鯊魚,它們不該被人類當作美味佳餚趕盡殺絕」,他說。
  
而亞裔政治進步組織的卡爾‧陳 (Carl Chan) 則認為,魚翅禁令太過分了。他告訴灣區新聞集團,「鯊魚食物只有中國人和亞洲人享用,它沒有影響到廣大市民。這項法律幾乎就是以前的排華法案的一個翻版,專門針對華人和亞裔社區」。
  
但麥圭爾則稱讚法官的做法。他說,「科學家和自然保護主義者能夠提供確鑿的數據向法官證明,保護鯊魚的措施是必要的,這涉及到海洋的可持續性發展。所謂歧視亞裔的指控也是沒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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