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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慈湖濕地 維持原分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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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3日電)金門縣金寧鄉慈湖被劃為國家重要濕地,引發村民不滿抗議,營建署今天說明時強調土地維持原分區使用,保障所有權人權益。

慈湖國家濕地其中5.97公頃是私有土地,其餘為國有地或縣有地。金寧鄉古寧村、湖下村民11日向縣議會臨時會陳情抗議,要求依照「濕地保育法」規定程序辦理,舉辦公開說明會,聽取民眾意見,經審議等相關程序,並提出補償計畫。

營建署國家公園組長劉培東、城鄉發展分署長洪嘉宏等人由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長陳茂春陪同,今天拜訪縣府建設處長翁自保,說明慈湖濕地劃設過程及濕地保育法內涵。

劉培東等人承諾濕地範圍內私有土地會維持國家公園原有劃設的分區使用,以保障所有權人農用、農居及現況使用權益,並將訂定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劃設適當分區,以維護民眾權益。

劉培東及洪嘉宏等人也將由縣府協助安排,19日與古寧村及湖下村民舉行座談,並接受民眾建議。

翁自保表示,中央政府認定慈湖濕地為國家級重要濕地,嚴重影響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慈湖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應以湖庫區域為範圍,檢討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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