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2歲女孩被「嫁給」28歲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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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4日訊】(自由亚洲电台)中國貴州一名12歲的女孩「嫁給」一個28歲男子,經媒體曝光後,當地政府回應稱,該婚約不具法律效力。

中國官方光明網報道說,貴州六盤水市六枝特區隴腳鄉大壩村的王陽和黃梅在2008年離婚後,大女兒小丹的撫養權判給了父親王陽,由於王陽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住在一起。母親黃梅帶著小女兒到外地打工。今年1月,黃梅返回家鄉參加自己母親的葬禮,意外得知12歲的女兒小丹已經被賣到安樂鄉,嫁給巖腳寨一名28歲的男子民二平。

黃梅求助媒體並報警,終於見到了女兒。警方調查稱,小丹的父親王陽有意把女兒嫁出去,暗地裡找人給她尋找婆家,後在同村親戚民文秀的介紹下,小丹到了巖腳寨。中國廣播網報道說,貴州省政府微薄「黔辦之聲」星期五回應說,在看到「12歲女孩嫁人」的報道後,貴州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政府組織公安、司法、婦聯、教育、民政等部門對事件展開調查。調查發現,小丹與男方並未按當地風俗舉行婚禮,小丹在其母親陪同下,也陳述未與男方發生過性關係。雙方當事人家長私下達成的意向性婚約,不具備法律效力。當局已安排小丹到其母居住地附近的小學上課,並資助她完成學業。

現在北京的社會工作者熊女士對此評論說,

「我覺得這種現象還是和貧困有關,也可能確實有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總的來說,中國現在對兒童權利的保護還是特別欠缺。像這件事情,她的監護人肯定有責任,但是現在好像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去追究她的監護人的責任。這件事情,是媒體曝光了,官方才介入,然後說現在得到妥善處置。」

現在美國紐約的項小吉律師認為,中國目前在兒童保護方面面臨嚴重的問題。

「兒童保護主要在幾種家庭裡會出現問題。一種是離婚家庭,一種是打工家庭,還有一種是刑犯人員的家庭。在這些問題上,中國政府都沒有妥善的安排。比如對刑犯家庭,夫妻雙雙犯罪入獄,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由誰來監管,中國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民政部門、學校對這個問題是個死角。打工家庭來說,也是類似的問題。」

項小吉律師指出,在文明社會,未成年子女不應被當作父母的財富,而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在父母沒有盡到對未成年子女監管責任的情況下,國家應該擔負起相應的責任,加強對問題家庭兒童的照顧和監管。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的報道。

(责任编辑: 林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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