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檢討限奶令執法指引

法例匆匆實施 條文涵蓋面過寬 食物局長頻頻道歉 檢討海關執法人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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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4日訊】 (大紀元記者陳沁怡綜合報導)香港政府3月1日開始實施的限奶令,一直為人詬病,被批加深中港矛盾,加上日前海關「拉錯人」,更激化了矛盾。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連續兩日向被冤枉的內地客道歉,並說當在符合四個條件時,會考慮是否撤銷限帶奶粉出境的措施。

高永文星期五(22日)說,在執行限制帶配方奶粉離港的初期,有離境人士帶法例沒有限制的米糊離境而被檢控,他代表政府表示非常抱歉,但不希望將錯誤歸咎於前線,所以當局現時集中研究法律條文的定義,和執法指引是否清晰,同時將檢討配方奶粉的定義以及提供給海關前線執法人員的指引。

有關部門人員已聯絡受影響人士,通知他們會撤銷控訴,不用來港接受檢控。當局亦希望盡量減低對他們的不便,以其他方法退回米糊等被扣留物件,讓他們不用特意來港領取。

高永文星期六(23日)出席電視節目後會見傳媒時重申,措施最重要的目標及宗旨,是要確保本地父母能為嬰幼兒購得足夠配方奶粉。至於在執行上或立法過程中的批評,政府應該接受,亦應檢視。對於坊間說他受到政治壓力,他表示否認,只說「米糊事件」讓他好好上了一課,會考慮開設官方微博向內地公佈資訊。

他說,如果整體奶粉供應充足、訂購熱線完善、零售點有效補貨及可以接受訂貨,這四個條件都符合時,會考慮是否撤銷限帶奶粉出境的措施。他相信這並非簡單的工作,亦非純粹政府的行為,而是要透過與零售商及供應商的緊密合作,才能達成目標。他強調尚未能夠,亦不適合在現階段提出具體的時間。

議員:條文模糊政府須修改

據蘋果日報報導,任立法會議員十多年、有資深審議條例草案經驗的吳靄儀解釋,現時法例所限帶的不是市民所想像的嬰兒奶粉,而是該規例發明的「配方粉」,定義包括疑似是嬰兒奶粉,故嬰兒米糊也會牽涉其中:「這個寬闊得不得了的定義,根本遠遠超出了限帶奶粉政策所需的範圍。」她說,海關針對一般公眾的禁制措施,根本應清楚簡單明確,如列明牌子、品種、數量,一目了了然:「這種條文,根本完全不通!」

她又批評政府根本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奶粉荒,便貿然立法,更要先執行、後審議,是「無法無天」。而議會竟然容許政府2月27日提交立法會,3月1日生效,馬上執行,然後到3月8日才開會「審議」,才首次有議員抗議政府不依慣例。她更擔憂這種做法,長遠令特區管治失禁,破壞法治,立法會名譽掃地。

公民黨郭永鏗亦說,除非政府修改條例字眼,只涵蓋專門製造了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奶粉,公民黨就會傾向支持,否則該黨會提出修訂。

民主黨塗謹申表示,現時條文定義寬闊模糊,政府必須修改。◇

責任編輯: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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