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魚翅餐館不能銷售 舊金山街坊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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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舊金山華埠街坊會3月26日表示,已經委託律師布里爾(Joseph M. Breall)向州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制止加州漁獵局在執行AB376及AB853禁止魚翅法律時,對銷售魚翅的飯店開罰。

華埠街坊會會長李兆祥3月26日(星期二)說:「按照AB853的規定,在今年7月1日前,對於2012年1月1日前進貨的魚翅,任何人均可以持有、銷售、提供銷售、交易或者經銷。而漁獵局在執法時,卻對銷售魚翅的餐館開罰。」律師布里爾認為,這種做法「既不公平,也沒有道理。」

華埠街坊會還希望執法部門按照AB853的規定,讓餐館在7月1日前剩餘的時間內,能夠銷售魚翅行業在2012年1月1日前進貨的庫存。

餐館不能銷售「合法」魚翅

在本月7日與加州漁獵局的溝通會上,漁獵局明確表示,根據法律實施細則,餐館在今年1月1日起銷售魚翅即屬違法,理由是餐館所銷售魚翅的進貨時間在2012年1月1日以後。李兆祥說:「餐館所銷售的魚翅均為經銷商在2012年1月1日前的進貨,是合法的。同樣一批魚翅,中餐館卻不能合法銷售。」

鯉魚門海鮮茶寮的老闆吳少朗表示,現在已經有多家餐館因為在菜單上有魚翅而收到傳喚令,造成很大的損失,而且給顧客帶來很多困惑和不便。

加州參議員余胤良表示支持

華裔加州參議員余胤良表示,他與漁獵局密集會談後,相信方文忠議員所提出的魚翅禁令,有明顯模糊之處。余胤良表示,已促請漁獵局在六月底前,不要向持有魚翅的個人和餐館開罰單。他說:「漁獵局的目的是要教育公眾了解新法,並確保自七月起遵守規定。」

加州參議員余胤良對於李兆祥至少能夠以法律途徑爭取執法公平的做法表示支持,他說:「希望法庭的裁決能夠解決這些混亂,從而讓魚翅業者能夠繼續經營存貨。」

禁魚翅案引起諸多爭議

禁魚翅案AB376由加州兩位眾議員方文忠和霍夫曼共同提出,旨在保護食物鏈最頂端的鯊魚,進而保護海洋生態。根據海洋生態學家的說法,獵殺鯊魚是不可持續的,將導致鯊魚種群數量的減少,最終危及整個海洋生態。

因華人自明朝開始就有食用魚翅的傳統,禁止魚翅法案令華人社區一時難以接受,自 2011年5月來受到部分華人社區的強烈抵制。經過溝通之後,方文忠提出修正議案AB853,允許商家魚翅庫存在7月1日之前銷售。兩個議案通過參議院表決通過後,於2011年10月,經加州州長布朗簽署成為法律。

去年7月,律師布里爾向舊金山聯邦法院提交訴狀,要求加州征服收回禁魚翅法案。目前這個案件商戴決定。

今年1月1日是加州禁止魚翅法律生效的時間,執法三個月以來,因執行細則導致的混亂,有多家餐館受罰。李兆祥表示,提起禁魚翅法案的方文忠議員公開表態稱,AB853修正案規定,從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1日前,給餐館及魚翅業者18個月緩衝期清空魚翅庫存,所以他對申請法院禁制令表示樂觀。

(責任編輯: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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