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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漁談簽協議 我不損主權增加渔權

未來我漁民在釣魚台及其周邊海域 作業範圍擴大近4,530平方公里且不受干擾 我方也列入免責條款 確認協議無損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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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日漁業會談」10日舉行第十七次會談,雙方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台灣漁民在釣魚台作業水域擴大近1,400海浬(約4,530平方公里),未來可以在相關海域安心作業,不受日方公務船的驅趕。台灣也堅持列入「免責條款」,確認各項規定不損及主權主張,絕不會以主權換漁權。

台日漁業會談自民國85年首次召開以來,17年間歷經16次正式會議、多次預備會議及協商,10日達成的協議除台灣漁民作業範圍擴大外,列入免責條款,確認協議各項的規定不會損及我主權及海域等相關國際法各項問題的立場與見解,這也讓中華民國在釣魚台列嶼的主權,能繼續保持原有主張。

外交部長林永樂在會後記者會表示,漁業會談針對雙方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做適當安排,也順利達成協議。他說明,台日漁業協議在北緯27度以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北之間海域,劃設大範圍「協議適用海域」,台灣漁船在該海域內的作業權益獲得確保,且範圍除「暫定執法線」內海域,並延伸至線外,台灣漁船作業範圍擴大。

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過去台灣漁民在重疊水域作業,會被日本干擾或警告,簽署協議後,絕大數的地方,都是協議適用海域,因此漁民可安心作業,協議適用海域內有不同魚種,包括鯖魚、鬼頭刀、高價鯛魚等,漁貨量超過4萬噸。

他說,台灣漁船在「協議適用海域」內將可安心作業,不受日方公務船干擾。北緯27度以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的台灣「暫定執法線」內,政府仍將繼續維護台灣漁船現行作業環境,保障台灣漁民合法權益。

林永樂也指出,協議內容針對主權部分絕對沒有任何模糊字眼,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海浬仍是屬於中華民國主權和所及的領海,台灣絕不會以主權換取漁權,未來也會和日方持續協商、擱置爭議。最後他說,會透過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持續協商,每年開會1次。

對於台日簽署漁業協議,總統馬英九表示肯定與欣慰。馬總統指出,中華民國在主權上沒有任何讓步,但在漁權上有相當程度的增加,台日關係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在主權問題上,政府仍堅持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台灣的附屬島嶼,釣魚台附近海域也是台灣漁民長久以來的傳統漁場,漁民還是可以去捕魚,海巡署也會護漁到底。◇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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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雙方10日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外交部長林永樂(右)在儀式後,與雙方代表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中)握手致意。(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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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長林永樂10日指出,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海浬仍是屬於中華民國主權和所及的領海,台灣絕不會以主權換取漁權,未來會和日方持續協商。(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外交部長林永樂10日指出,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海浬仍是屬於中華民國主權和所及的領海,台灣絕不會以主權換取漁權,未來會和日方持續協商。(攝影:陳柏州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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