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中共旗案上訴 古思堯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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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7日訊】【2013年5月7日大紀元記者鄭麗駒、李真香港報導】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因為塗污和焚燒中共國旗及特區區旗,早前被判入獄9個月。他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院星期一裁定上訴得直,減刑至4個半月。

正在服刑的古思堯,昨日早上乘坐囚車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一批社民連成員,在法院外聲援,並高叫口號「還我言論自由,政治檢控可恥,釋放古思堯」。

代表古思堯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指,過往的案例,塗污國旗多數隻判罰款,而焚燒國旗罪,最重只是判監3星期,原審裁判官判刑太重。法官一度稱,古思堯焚燒國旗存在一定風險,而他曾有13次案底,亦聲言會繼續抗爭,顯示他無悔意。不過考慮到控方也同意刑期過高,法官最後減少塗污國旗和區旗的刑期,而總刑期減至4個半月,會押後頒佈理據。

梁國雄對判決表示歡迎,但批評當局是政治檢控,要求廢除國旗法。「古思堯坐一日監都是嫌多,這是我們的看法,其實如果有國旗法,將焚燒、毀壞國旗表達意見,就當一個罪行,最高刑罰是3年,這對言論自由是一種威嚇。」

已經服刑3個月的古思堯,扣減假期後,本週內將獲釋。另外,古思堯一方申請上訴訟費,法官表示應運用酌情權,所以批准申請。

古思堯去年6月就李旺陽事件到中聯辦抗議,以及今年元旦日遊行,因為塗污及焚燒中共國旗及特區區旗,以4項罪名被檢控。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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