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涉詐欺房津 判二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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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因互租住宅單位以騙取香港政府租金津貼,香港特區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共6項罪名成立,香港區域法院星期四(8日)判兩人監禁8個月,緩刑2年。

香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8月8日被灣仔區域法院裁定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共6項罪名成立,判刑監禁8個月,緩刑2年;他們感謝一年來家人親友同事的支持,將考慮是否上訴,圖為麥齊光(左)和代表律師。(潘在殊/大紀元)

(大紀元視頻:香港前高官涉詐欺房津 判二年緩刑 )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房屋津貼案,於六月底被定罪。區域法院星期四裁決。麥齊光早上抵達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期間並無發言。

代表麥齊光的大律師向法庭呈上包括財政司長曾俊華、前政務司長唐英年等人所寫的求情信。辯方指出,麥齊光任職公務員多年,對社會作出貢獻。由於當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令麥成為被告,將責任全歸麥齊光是不公道。而麥齊光為了表示對事件負責,已辭去職務,並歸還75萬元所得的租金津貼連利息。

曾景文律師求情時則指出,今次受到檢控,是由於麥齊光出任政府高官,因而有人到廉署舉報,質疑是有政治動機,才令自己受牽連。而曾景文已於今年6月辭職,並歸還120萬租金津貼。

麥、曾同判監緩刑2年

法官陳仲衡於今年6月底裁定麥齊光(63 歲)及曾景文(58 歲)串謀詐騙、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6罪全部成立;但因麥齊光7月份不在港,案件押後至星期四判刑。

麥齊光因一項串謀詐騙罪判監禁8個月,緩刑2年;兩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的罪名,判監6個月,緩刑2年,全部同期執行。而曾景文的判刑與麥齊光相同。

法官陳仲衡在判刑時表示,案件發生在20多年前,特區政府的租津制度有結構性問題,令人可利用漏洞得益。兩名被告已退回多收的租津,而辯方提供的求情信顯示了兩人對社會有貢獻。但法官表示,香港社會對公務員有高要求,公務員對特區政府和社會應該誠實。

麥齊光和曾景文先後步出法院遭到大批傳媒包圍,兩人均表示感謝家人、親友及同事的支持,麥齊光還感謝30多封求情信,以及他的代表律師.

香港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8月8日被灣仔區域法院裁定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共6項罪名成立,判刑監禁8個月,緩刑2年;他們感謝一年來家人親友同事的支持,將考慮是否上訴,圖為曾景文。(潘在殊/大紀元)

此外,麥還特別感謝前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他在租津的問題上,他從歷史從制度,甚至從道德的層面,做了很詳盡的介紹。不過法官並沒接受王永平的說法。
早前,在官場多年的王永平指,公務員對租單位情況普遍,但絕非「公開性」,因為一般公務員的性格比較低調,不會將私人行為公開宣揚。

麥齊光強調,今次判決是一個階段的完結,第一次的審訊結束後,有28天的時間考慮是否上訴,他希望各界給他時間休息會和曾景文討論是否上訴等問題。

他對曾景文涉入今次事件感到非常的不安樂「特別是對曾先生的家人,她的太太我感到很不安樂。」他又強調曾景文是他的好友,一直到永遠,如他不是接任局長,也不會發生這案件。他希望大家給他時間休息,考慮下個階段如何進行。

麥齊光被視為林鄭月娥的班底,與程翔以及泛民人士關係良好,上任發展局局長僅12日就被廉署拘捕,他同日辭職,是歷來任期最短的問責官員。辭職後,隨即由梁粉陳茂波接任,陳茂波先後被揭發劏房及囤地獲利醜聞,但廉署遲遲未立案調查,這和對待麥的的態度迴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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