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涉诈欺房津 判二年缓刑

人气 54

【大纪元2013年08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因互租住宅单位以骗取香港政府租金津贴,香港特区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和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共6项罪名成立,香港区域法院星期四(8日)判两人监禁8个月,缓刑2年。

香港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8月8日被湾仔区域法院裁定串谋诈骗和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共6项罪名成立,判刑监禁8个月,缓刑2年;他们感谢一年来家人亲友同事的支持,将考虑是否上诉,图为麦齐光(左)和代表律师。(潘在殊/大纪元)

(大纪元视频:香港前高官涉诈欺房津 判二年缓刑 )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串谋诈骗房屋津贴案,于六月底被定罪。区域法院星期四裁决。麦齐光早上抵达区域法院听取判刑,期间并无发言。

代表麦齐光的大律师向法庭呈上包括财政司长曾俊华、前政务司长唐英年等人所写的求情信。辩方指出,麦齐光任职公务员多年,对社会作出贡献。由于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令麦成为被告,将责任全归麦齐光是不公道。而麦齐光为了表示对事件负责,已辞去职务,并归还75万元所得的租金津贴连利息。

曾景文律师求情时则指出,今次受到检控,是由于麦齐光出任政府高官,因而有人到廉署举报,质疑是有政治动机,才令自己受牵连。而曾景文已于今年6月辞职,并归还120万租金津贴。

麦、曾同判监缓刑2年

法官陈仲衡于今年6月底裁定麦齐光(63 岁)及曾景文(58 岁)串谋诈骗、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6罪全部成立;但因麦齐光7月份不在港,案件押后至星期四判刑。

麦齐光因一项串谋诈骗罪判监禁8个月,缓刑2年;两项代理人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主事人的罪名,判监6个月,缓刑2年,全部同期执行。而曾景文的判刑与麦齐光相同。

法官陈仲衡在判刑时表示,案件发生在20多年前,特区政府的租津制度有结构性问题,令人可利用漏洞得益。两名被告已退回多收的租津,而辩方提供的求情信显示了两人对社会有贡献。但法官表示,香港社会对公务员有高要求,公务员对特区政府和社会应该诚实。

麦齐光和曾景文先后步出法院遭到大批传媒包围,两人均表示感谢家人、亲友及同事的支持,麦齐光还感谢30多封求情信,以及他的代表律师.

香港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和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8月8日被湾仔区域法院裁定串谋诈骗和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共6项罪名成立,判刑监禁8个月,缓刑2年;他们感谢一年来家人亲友同事的支持,将考虑是否上诉,图为曾景文。(潘在殊/大纪元)

此外,麦还特别感谢前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他在租津的问题上,他从历史从制度,甚至从道德的层面,做了很详尽的介绍。不过法官并没接受王永平的说法。
早前,在官场多年的王永平指,公务员对租单位情况普遍,但绝非“公开性”,因为一般公务员的性格比较低调,不会将私人行为公开宣扬。

麦齐光强调,今次判决是一个阶段的完结,第一次的审讯结束后,有28天的时间考虑是否上诉,他希望各界给他时间休息会和曾景文讨论是否上诉等问题。

他对曾景文涉入今次事件感到非常的不安乐“特别是对曾先生的家人,她的太太我感到很不安乐。”他又强调曾景文是他的好友,一直到永远,如他不是接任局长,也不会发生这案件。他希望大家给他时间休息,考虑下个阶段如何进行。

麦齐光被视为林郑月娥的班底,与程翔以及泛民人士关系良好,上任发展局局长仅12日就被廉署拘捕,他同日辞职,是历来任期最短的问责官员。辞职后,随即由梁粉陈茂波接任,陈茂波先后被揭发㓥房及囤地获利丑闻,但廉署迟迟未立案调查,这和对待麦的的态度回然不同。

相关新闻
麦齐光认互租物业领津贴
港新任发展局长麦齐光遭廉署立案调查
廉署立案查麦齐光 恐成首名下台梁官员
快讯:涉贪 梁振英新班子首位局长下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