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駁回FCC的網絡中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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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韓婕編譯)華盛頓上訴法院星期二(14日)裁定,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網絡中立」規則無效,防止如Verizon公司偏袒某些類型的網絡流量超過別人。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的開放的互聯網規則,也被稱為「網絡中立」,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給消費者平等地獲得一切合法內容,而不限制或分層收費。

於2010年底通過的「網絡中立」規則,挑戰Verizon通信公司,但美國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14日駁回這一規定。

兩名法官部分支持第三方,稱該委員會有權力來規範寬帶接入,但無法證明它有義務要規管寬帶提供商的反歧視規則。

這項裁決對Verizon和其他寬帶服務提供商是一個勝利,FCC的規則超越了政府規管網絡運營商的經營。

大型網絡供應商們14日保證,他們不會在網絡上限制客戶,但消費者權益保護團體擔心,互聯網供應商將開始向網站供應商收費,如果Netflix、臉書或體育節目ESPN要加快網速的話。

白宮星期二表示,美國總統奧巴馬2008年競選的承諾,包括網絡中立性,仍將繼續與FCC、國會和私營部門合作,以維護一個自由和開放的互聯網。聲明說:「總統仍玫力於一個開放的互聯網,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他們想要瀏覽網頁,他們希望使用的網絡服務公司,以及允許網絡創新,在一個公平的環境基礎上互相競爭。」

這是美國法院第二次推翻了FCC的網絡中立性規則。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將寬帶供應商歸類為信息服務供應商,而不是電信服務供應商,這一區分為FCC的權威製造了一個法律障礙。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還可以到巡迴上訴法院或美國最高法院,對裁決提出上訴。FCC主席湯姆·惠勒(Tom Wheeler)表示,他正在考慮一切可行辦法,以確保互聯網的網絡保持自由和開放。

FCC也可以重新分類寬帶供應商,建立供應商的明確權益。公共利益團體也要求FCC如此做,但這一舉動將面臨來自反對黨共和黨和寬帶服務供應商的反對。

共和黨FCC委員阿吉特·派(Ajit Pai)說,除非定立國會法案,否則我們應該避免任何進一步操控寬帶供應商如何運營他們的網絡。

民主黨參議院領袖14日敦促FCC重寫寬帶供應商規則,拿出監督權力;但共和黨則敦促FCC放手。

去年11月接掌FCC的惠勒,最近建議利用現有的FCC功能,逐案審視互聯網供應商是否違反網絡中立規則。

FCC規則的支持者則擔心,現在互聯網供應商如Verizon和Comcast公司,將開始向內容供應商收費,以提高訪問速度或減緩,甚至阻止訪問特定網站。

公共利益團體《媒體自由》(Free Press)政策主管伍德(Matt Wood)對路透社說,這不是互聯網走到今日應走的路。

目前互聯網上佔比重最重的為視頻,在高峰時間,所有下游的互聯網流量,估計Netflix和谷歌公司旗下的YouTube佔一半以上的流量。

預計演變下去,將加劇為美國觀眾越來越多地向互聯網帶寬密集型媒體消費,如潘多拉(Pandora)、亞馬遜即時視頻(Amazon Instant Video)或葫蘆(Hulu)。

有人擔心,若給互聯網更多的權力來收取大量使用他們網絡公司的內容供應商,會導致初創企業和缺少現金運轉的公司無法顯示在用戶面前,從而阻礙了競爭。

Verizon的公共政策總法律顧問兼執行副總裁米爾希(Randal Milch)在一份聲明中說,今天的決定不會改變消費者訪問和使用互聯網,如同他們現在所做的一樣。Verizon公司一直並繼續承諾開放的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有競爭力的選擇和暢通訪問合法網站,提供他們想要的服務無論何時、何地。

而Comcast、Time Warner Cable也同時提出了開放互聯網原則的保證,如同美國寬帶聯盟和美國無線行業協會(CTIA)。

不過,再多的保證也難安撫內容供應商的不安。互聯網協會代表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貝克曼(Michael Beckerman)說,「信任但要審查。隨著互聯網和我們的成員公司不斷發展和變化,新公司不斷產生下,消費者確實需要受到保護。」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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