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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埔拆遷戶勝訴 內政部:審慎決定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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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備受爭議的苗栗大埔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於3日宣判內政部區段徵收、苗栗縣政府強拆違法,張藥房等4戶8人逆轉勝訴,需還地給張藥房等4戶。對於判決結果,內政部回應,內政部予以尊重,等收到判決書後,將請需地機關苗栗縣政府就判決理由提出說明,再行審慎研議後續相關事宜,包括是否要上訴或國賠。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當時內政部土地徵收委員會在審核大埔的區段徵收案時,已針對公益性跟必要性充分討論,通過該案是土徵委員會的共識,但現在高等法院判決敗訴,且對大埔土地徵收案必要性、公益性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產生疑義,內政部也召開了12次都委會和2次土地徵收委員會,過程嚴謹且依法行事,法院有不同看法,內政部予以尊重。

蕭家淇也強調,法院撤銷區段徵收並非全部,只針對4戶9人部分徵收處分予以撤銷,但對其餘19人則予以駁回,並沒有否定全案的公益性和必要性。

對於台灣農村陣線呼籲內政部不要提起上訴,蕭家淇則說,一定要先等收到判決書,瞭解判決書的內容、理由,並找需地、執行機關苗栗縣政府就判決理由提出說明,在兼顧法理情及地方發展需要,再審慎決定是否提出上訴或走國賠程序等後續事宜。

此外,至於區段徵收制度的存廢問題,蕭家淇表示,區段徵收是必要手段,也是國家從事重要建設的手段,對於帶動地方繁榮、土地取得、保障地主權益等都有很大的幫助,包括高鐵、台北大學、捷運等,都是透過區段徵收方式,而且地主可以領回部分土地,比一般徵收對地主更有利,各界及地方政府都認為區段徵收制度仍有維持必要。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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