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移民政策改革 華人搶劫犯成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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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馬千里英國報導)近日,英國上訴法庭審理了一起華人搶劫犯案件。儘管這名罪犯在英國有兩個年幼的子女,法官仍然拒絕他的人權聲明,決定將他遣送出境。英國近日緊縮了法庭在對待外國罪犯人權聲明方面的規定。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這名華人進入兩名婦女的家中,將她們綁起來,進行威脅和搶劫。儘管他有兩個子女出生在英國,一個男孩六歲,一個女孩三歲,但是英格蘭和威爾士一名級別很高的法官還是裁定將他遣送出境。

上訴法庭民事庭副庭長摩爾-比克(Lord Justice Moore-Bick)表示,將這名華人搶劫犯遣送回國帶來的公共利益超過他的子女的人權的重要性。他認為,長期剝奪英國出生的孩子與他們的父親接觸的權利,並不足以構成「特殊情況」,因此他不可以留在英國。

被告的律師在法庭上表示,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八款的內容,將被告遣送將會極大的影響他的孩子「私人生活和家庭的權利」。

但是上訴法庭認為,這名男子的罪行「嚴重」。領導三名上訴法官小組的摩爾-比克法官說:「他在夜間進入到兩名年輕婦女合住的地面一層的公寓,她們當時在睡覺。他將她們叫醒,把她們綁了起來,拿走她們的銀行卡,嚇唬她們說出密碼。」法官說,這名男子還威脅其中一名婦女說會把她殺死,他被判入獄五年。

法官表示,這名男子的兩個孩子和他們的媽媽住在一起,法庭沒有要求他們離開英國。他說:「如果(他)被遣送了,將由他和他的伴侶來決定孩子們跟她留在這裡還是全家搬回中國更符合孩子們的利益。這起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兩個互相矛盾的利益:遣送該男子的公共利益和孩子們與雙方家長留在這裡的利益。他的孩子享受英國國藉以及他們可能長期與父親分離,這兩個事實都不能構成特殊情況,足以讓這些超過將他遣送帶來的公共利益。」

聯合政府通過的新的《移民法案》極大的緊縮了法庭對於歐洲人權法案第八條款的解讀。幾週前,英國司法大臣克里斯•格雷林(Chris Grayling)表示,如果明年大選中保守黨成為多數派,英國的法庭將會在引用第八條款的案件中擁有最終發言權,英國甚至可能會退出歐洲法庭。

格雷林表示,如果經過協商後,英國議會仍然不能獲得可以否決歐洲法庭法官決定的權利,英國可能會撤出歐洲人權法庭。

責任編輯: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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