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如何審判周永康 律師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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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22日訊】10月20日,在中共四中全會召開的同一天,大陸有媒體刊載了《中國經濟週刊》的一篇介紹律師們為高官們如何辯護的文章,內中透露了很多有意思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將有助於我們瞭解未來周永康案如何審理,周永康將如何量刑等。筆者傾向於認為,這樣的文章釋出,應該不是偶然,還是為配合四中全會對周永康的定性以及隨之到來的對其審判。

文章率先介紹了十八大後落馬的副省(部)級以上高官已達51人,其中27人已進入司法程序,其他人如無意外也將相繼受審,暗示周永康案也將進入司法程序。

對於受審,通常人們關注的熱點是落馬高官在哪裏受審,如何審判,判決結果是甚麼。文章以薄熙來、劉鐵男案為例,點出異地審判貪腐高官已成慣例,而且這是審判的新變化之一。或許也意味著,未來周永康受審也將是異地。

隨之,文章點出第二個變化是落馬高官權利也受到法律保護,即他們同樣可以聘請律師。曾替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交通部原副部長鄭光迪、中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最高法原副院長黃松有等高官辯護的律師高子程介紹了自己給高官辯護的過程。

通過高子程的介紹和文章的描述,可知不少高官對於要不要請律師是有疑慮的,而且心理上十分矛盾。

造成高官們如此不信任律師的一個重要原因可能是:他們本身不懂法,在位時也輕視法律,因此出事後就會覺得法律沒用。那麼律師到底有用沒用?高子程表示,受委託的前提條件是,案子必須要有辯護的空間和把握,如他之所以拒絕劉志軍案,就是因為聽說其受賄金額太高,沒有辯護的空間,而劉最終接受的是法院的指定律師。

那麼,貪了那麼多錢、做了那麼多壞事且對於中國司法倒退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周永康,在聘請律師上會有怎樣的心態?是存疑還是順其自然?而且其案子有辯護的空間嗎?有哪個律師會為這個同樣肆意踐踏律師權利的「黑老大」辯護?無疑,這應該取決於起訴的罪名,包括其受賄的金額,是否涉及其它罪名等。或許從四中全會對周永康的定性可以看出端倪。

而對於案件如何審理,文章雖然沒有過多著墨,但陳良宇、薄熙來、劉鐵男案似可做參照,這也就意味著審判不僅會事先綵排,對各種狀況存在預案,而且會採取某種形式的「直播」。如審理陳良宇案時,「據說連甚麼時間讓陳休息或去洗手間都有嚴格的預案。」

那麼高官的態度多大程度上影響刑罰?文章透露,認罪態度好將有助於減輕刑罰,但若當庭翻供則會加重。如2004年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起訴,在大量證據面前,其態度幾次反覆,最後全盤翻供,最終被判死刑。文章引述一個檢察系統的高級別官員的話稱,如果基本事實已經鐵定,再抵抗也沒有用。也就是說,翻供的結果大多不樂觀。

由於此前有了薄熙來在法庭上的「抵賴」,在審理周永康時,會否出現這樣的場面,沒有人可以保證,但如果出現這樣的場面,周永康應該「死」的會更慘。

至於哪些貪官會被判死刑,文章給出了一些數據和例子。根據中共1997年制定的刑法,個人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但由於近些年來中共貪官貪污的數額越來越巨大,死刑的上限也越來越高,像劉志軍、陳同海這樣被指控金額高達6400萬、1.9573億余元的,也保住了性命。

資料顯示,2000年之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高官有5人,胡長清、成克傑、王懷忠、鄭筱萸,因貪污受賄的經濟犯罪被處以極刑;河南省原副省長呂德彬,因買凶殺妻的暴力犯罪被執行死刑。據法律界人士透露,目前總體趨勢是如果不帶命案,貪腐行為沒有涉及到重大的民生工程,如醫療衛生等,直接危害人們重大人身安全的,不判死刑立即執行。

反觀周永康案,其不僅貪污數額巨大,而且還曾涉嫌派人殺死前妻,單就這兩點而言,周永康被判死刑不出意外。

如果周永康上訴,會有生機?文章借上述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5個高官均不服判決而提出了上訴,但都被駁回維持原判為例,得出了「高官上訴罕見改判」的結論,即一審判決就是周永康最終的結局。

從文章透露的信息看,周永康的結局並不妙。如果不久前海外釋放出的習近平決意判其死刑的消息可靠,北京拋出周的殺妻罪以及業已坐實的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包庇黑社會、涉嫌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等罪名,周永康必死無疑。但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的罪惡會被掩蓋到何時?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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