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判死呼聲高 周永康罪不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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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03日訊】北京當局只立其案未定其罪的周永康案,29日告示一出,來自各界要求判處死刑的聲浪之高,已經迅速漫延整個輿論沙灘。此前的薄熙來亦曾被高呼處死,但明顯這次周永康有過之而無不及,呼聲甚至直達10月舉行的四中全會,何以如此?

據報導周永康案,公告至今短短幾天,各界不論海內海外,國內不論高層基層,都出現要求處死的呼籲。據悉在周案公告當天召開的局會議上,中南海對周永康或面臨死刑已形成共識,地方民意更不乏直接「槍斃、絞刑」的強烈訴求。因此近日有消息稱,「周永康罪名模糊,定罪有協商空間」之說,是無稽之談,也是有心人的煙幕。

這次周案國內民意如此充沛展現,可說是自重慶事件後,明白內幕真相的民眾又更多了,周、薄這些人這些事都涉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特別是罪惡滔天的「活摘器官」。對此,亦可從周案公告後,《大紀元》網站點擊量又創新高得到側證。這也是為甚麼對於報導周案的媒體,中共只攻擊《大紀元》。

民意昭昭,顯而易見,周永康涉「活摘器官」唯有死罪。至於北京高層,從薄案到周案,至今都不能也不敢公開承認他們核心罪行是對法輪功的迫害與「活摘器官」,但對相關案件的推進又都緊跟此一議題,不信的話,有國際事件可對照看。

眾所周知,2012年5月,美國在其年度人權狀況報告中首提「活摘器官」,並在簽證申請書中要求申請人明述自己是否曾涉「活摘器官」行為。接下來,2012年9月18日,聯合國人權大會首次在正式會議上討論中共「活摘器官」罪行。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緊急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活摘器官」。2014年2月26日,美國伊利諾伊州眾議院全票通過HR0730號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與「活摘器官」。2014年7月9日,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頒佈新公約,反對器官販運國際公約。

再看上述國際事件的前後,北京政壇發生哪些事。它們依序是:王立軍夜逃美領館以及薄熙來被立案調查;薄熙來被雙開被移送;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落馬。通告中罕見強調迫害法輪功的「6‧10」隱秘頭銜。周永康以「你懂的」之名被拋出。周永康案被正式公諸於眾。

周案公告後,31日美聯社迅速進行報導,美國199名國會議員於30日共同簽署的281號決議案在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完成最後審議。決議案明確提出:「要求中共政府馬上停止從所有的囚犯、特別是從法輪功等良心犯強摘器官。」

此外,這次在周案公告前,前《紐約時報》記者杜斌新書《陰道昏迷》21日在港首發,除了再揭「馬三家」的性酷刑,同時打破中共報導法輪功禁區,首次收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實案例。周案公告後,百度再次解禁「活摘器官」的搜索。

由此可見,中南海表面不說,但對國際社會制止「活摘器官」議案的進度可是緊盯不捨,並且以此做出加速推進相關案件的決策。而國內搜索的適度解禁,也是在為民意與壓力做測試。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但是只要列舉一二,讀者就懂了,是吧。所以正如《大紀元》自王、薄事件以來始終如一的報導與解讀,江澤民迫害集團欠下的血債難償,不想同揹黑鍋與血債的現當局只有與其徹底切割。

對於中共駭人聽聞、慘無人道的「活摘器官」,當國際社會紛紛制定議案,開始為自己做法律與道德的準備時,如果周案還是延續薄案模式,只以經濟腐敗、殺妻等避重就輕的罪名來掩蓋「活摘器官」的重大罪行,那現當局是如何都無法解套的。

所以涉「活摘器官」的周永康該死,且萬死都不足以抵罪,這不僅是全民共識,也在某些高層之間達成一定默契。薄案已欠人民一個死刑,這次周永康的死刑不能再被省略。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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