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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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09日訊】問:我想要知道我的權利。我丈夫和我已經分居了,我們沒有小孩託管協議,但他不肯放棄我的女兒也不肯把孩子還給我,我能做些什麼呢?

答:德州不承認合法分居。您不是結婚就是離婚。所以,除非你提出離婚和要求法官在最終離婚之前判決臨時法令,在法律面前,你們兩個仍然是夫妻也是結婚狀況,無法分你女兒的監護權。找一名律師來談談你的所有的選擇。

問:如果我離婚,我能不能讓我的女兒跟我?我的丈夫在軍隊,而我目前處於失業狀態。因為我們剛搬家,而且我剛在3個月前才生了我的女兒。不管我怎麼纏著他,他根本拒絕帶我去拿我的駕照或找任何工作。當我們為這事爭論時,他就會抓住我。每當我要走開,他就會抓住我和猛拉我回來,撕了我的襯衫,弄疼了我。他不斷的在外和其他年齡介乎14至40歲的女人勾搭。他甚至虐待我們的狗,要窒息它或要淹死它。我不能和他呆在一起了。我覺得不安全,可是我不能離開我的寶貝女兒。

答:如果你寫的一切是真實,那麼你很可能患上了受虐婦女綜合症。打電話給警察,致電到一個庇護所,或者打電話給你的宗教領袖來求助。能幫你和你的孩子度過這危險的事態,走是最好的辦法。只有走,你才可以保護妳的孩子遠離傷害。只有走,成為獨立的個體,離開虐待的環境,才是你可以給你的孩子第二個最好的禮物。

問:我的丈夫被驅逐出境後能回來到美國嗎?我的丈夫在監獄裡呆完了13個月。他是自願自首,然而一年後被保釋出來就被驅逐出境。自1997年以來,他一直是居民。他做了一個愚蠢的事情。他隱藏了30磅的大麻,試圖通過移民檢查站。他是一個很好的父親,但由於我丈夫被監禁,我的兒子已有抑鬱症。現在我丈夫沒有回家,我兒子需要看心理醫生和服藥。他被驅逐了,可是我真的很需要他回來幫我與我們的孩子。我的兒子錯過與他在一起的時間,我想知道他將能再回到美國嗎?我與我的孩子都是美國公民。請幫助我。提前感謝你花時間讀這篇文章。謝謝。

答:我很遺憾你在你的生活中要面臨著這麼多的負擔。但是,我感到很奇怪,為什麼你的丈夫之前沒有調整成美國公民,而你和你兒子都是美國公民。難道最初他是非法進入美國的嗎?我真希望他能在沒有認罪之前就能解決他的移民問題。然而,回首去看,無法解決我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要讓他能合法回到這裡,將花費你大量的金錢和給你一個很大的壓力,因為你可能會使用你的金錢來買一個賭博的希望。這個希望也不是太大。你為什麼就不能和你們全家去爸爸哪裡去度假呢?我相信這將是比試圖讓他回到美國便宜很多。我想我希望問你能不能從不同的角度和觀點來看你的問題。

問:假如沒有其他的人領養小孩,請問爸爸可以選擇終止他的父親的權利嗎?如果可以的話,需要什麼形式,還有文件要如何提交?

答: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終止父母權利。你是生父還是生母?你問這個問題的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如果你是父親,你是想試圖避免支付子女撫養費嗎?如果你是母親,你是想保護你的兒女不受傷害嗎?答案要根據你的理由來看是不是有可能比終止父母權利要更好的選擇。你需要把這些問題和律師交談。根據你的理由,你的律師可以幫你找到最好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目標,不管是要或不要終止父母權利。至於什麼形式,你需要填寫什麼,答案是很複雜的。總之,沒有標準的形式。

問:我被起訴藏有超過4盎司及5磅以下的大麻。接下來我該怎麼辦?這源於我在2011年的時候出了一次摩托車事故。那時,警方並沒有提到有關藥物的問題。因為未能保持速度和沒有摩托車駕照,我付了交通罰單。現在,2年後,我在續期駕駛執照時被逮捕了。他們告訴我,我有一個重罪的逮捕令。我認為這是程序形式的錯誤,但他們帶我去坐牢,然後給我刑事起訴書。我怎樣才能知道為什麼我會被起訴,他們有什麼樣的證據?他們憑什麼過了2年後抓我。現在我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和家庭,我不希望我的記錄上有重罪,我不想去坐牢。

答:你需要找一位律師來幫助你。你顯然知道關於大麻的事故,因為你知道這事發生在2011年。所以,只是因為警察沒有當場逮捕你並不意味著你當初不存在違反法律的作為。你最大可以抗議的問題是他們為什麼等了這麼長的時間才逮捕你和起訴你。你的律師需要幫你找法律上對你有利的法條,並在法庭上為你戰鬥。我敢肯定,如果你找到一個良好的刑事辯護律師,你對未知的恐懼就會消失。

問:我怎麼才能放棄作父親的權利和我的兒子?父母雙方必須要協議嗎?我住在達拉斯,他媽媽住在休斯頓,所以我很難見到我兒子。我兒子也不想與我有任何的互動。我的前妻只在乎錢,並不願意幫我聯絡我和我兒子的感情。

答:假設你從來沒有離婚,你仍然與你的兒子生活在同一個家庭,然後你的兒子告訴你他不希望與你有任何溝通,那麼你會怎麼做?難道你會把他踢到大街上嗎?小孩通常沒有能力關心他人。這是自私的本性,以確保我們人類的繼續生存的潛力。但是,小孩會長大,人們會改變,有時這種變化是在某一時刻。你的兒子是你活在這世界上的責任和親人。因為你是他的父親。請不要讓現在的挫折摧毀你和你的兒子之間的長期的感情。子女撫養費是以一個非常小的價格來換得一個平和的心態。感謝你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父親。

問:如果我的丈夫多年一直有外遇,我如果要求離婚,我將會爭取到什麼樣的權利和判決?他是一個騙子,在外有大量的女朋友。

答:告訴你實話,大部分離婚的開始都與外遇或婚姻作弊有關 – 無論是和另一個男人,另一個女人或金錢。因此,法院和法官都有點麻木了。不是它不重要,而是這就是為什麼要離婚的理由。如果對方沒有違反結婚誓言的配偶的責任,你也不會踏進法院,不是嗎?你可能在爭的過程中會得到一個比較大塊的共同財務,但不管再多的錢也無法醫治你心靈所受的傷害和背叛。所以最好的醫治辦法是盡快擺拖關係,然後開始妳新的生活。最壞的想法就是認為你可以通過法院的過程,律師,還有孩子來傷害對方而能讓你快活。不會的。它只會讓你的孩子遭受痛苦,也會造成律師大量的生財機會和讓你心累物窮。

問:如果我已經和他結婚24年,他又是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如果離婚,我能得到什麼?

答:對於你們一起累積的共有財物,你有權獲得公正和公平的份額,不管是誰賺的錢。在離婚訴訟開始時,你有權利要求法官判他必須給你短暫的金錢支撐,直到你可以找到一份工作來養活自己。你有權利不要再和你的配偶住在一起,也無需再忍受他對你造成更多的傷害。你有權看到你的孩子。你也有權利聘一位良好的家庭律師來幫你達到我上文所載的這些權利。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 網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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