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張宏儒遭非法庭審 辯護律師當庭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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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1月24日訊】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北京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宏儒非法開庭。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為他做作無罪辯護時指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並流下了眼淚。

張鴻儒:我從未怨恨過任何人

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點,昌平區法院二十法庭對張鴻儒開庭。張鴻儒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過和修煉後大法使他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使他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好人。

張鴻儒說:你們定的罪我不承認,修煉法輪功合法,不久的將來歷史會還給我們清白,這一刻也會在歷史上記載。

他還說:「我在之前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我從來都沒有怨恨過任何人。我希望法官和在坐的所有人都能守住人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線。」

張鴻儒畢業照(明慧網)
張鴻儒畢業照(明慧網)

此前,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張鴻儒在北京昌平區沙河鎮蘭堡公寓遭沙河鎮派出所、昌平區國保警察綁架,電腦、刻錄機、三台打印機等個物品被警察抄走。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張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昌平區看守所。

正義律師做作無罪辯護 當庭流淚

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時流下了眼淚。律師指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應無罪釋放。」旁聽席上的家屬基本都鼓起掌來。這時法官王式寬敲錘,以家屬鼓掌違反法庭紀律為由,叫警將家屬驅離法庭。

張鴻儒七十八歲的母親流著淚說:「我不走,我要看我兒子,我兒子修煉做好人有甚麼錯?」後來,警察強行將張鴻儒的母親、兩個姐姐關在法庭外面。

張鴻儒(左一)與母親、姐姐、外甥新年合影(明慧網)
張鴻儒(左一)與母親、姐姐、外甥新年合影(明慧網)

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張鴻儒原本是東北遼寧人,後在北京工作,戶口落到北京朝陽區,四十三歲的張鴻儒是電腦工程師,就職於北京盛華實科技有限公司造價軟件產品事業部。

張鴻儒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張鴻儒現遭非法監禁,距離上次出獄回家不足四年。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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