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宏儒遭非法庭审 辩护律师当庭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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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24日讯】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北京昌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宏儒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他做作无罪辩护时指出“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并流下了眼泪。

张鸿儒:我从未怨恨过任何人

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昌平区法院二十法庭对张鸿儒开庭。张鸿儒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过和修炼后大法使他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使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张鸿儒说:你们定的罪我不承认,修炼法轮功合法,不久的将来历史会还给我们清白,这一刻也会在历史上记载。

他还说:“我在之前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我从来都没有怨恨过任何人。我希望法官和在坐的所有人都能守住人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线。”

张鸿儒毕业照(明慧网)
张鸿儒毕业照(明慧网)

此前,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张鸿儒在北京昌平区沙河镇兰堡公寓遭沙河镇派出所、昌平区国保警察绑架,电脑、刻录机、三台打印机等个物品被警察抄走。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张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昌平区看守所。

正义律师做作无罪辩护 当庭流泪

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时流下了眼泪。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应无罪释放。”旁听席上的家属基本都鼓起掌来。这时法官王式宽敲锤,以家属鼓掌违反法庭纪律为由,叫警将家属驱离法庭。

张鸿儒七十八岁的母亲流着泪说:“我不走,我要看我儿子,我儿子修炼做好人有什么错?”后来,警察强行将张鸿儒的母亲、两个姐姐关在法庭外面。

张鸿儒(左一)与母亲、姐姐、外甥新年合影(明慧网)
张鸿儒(左一)与母亲、姐姐、外甥新年合影(明慧网)

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张鸿儒原本是东北辽宁人,后在北京工作,户口落到北京朝阳区,四十三岁的张鸿儒是电脑工程师,就职于北京盛华实科技有限公司造价软件产品事业部。

张鸿儒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张鸿儒现遭非法监禁,距离上次出狱回家不足四年。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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