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言:以「踩踏」開幕,以「滑坡」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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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3日訊】2015年12月20日11時40分,距離2016年還有11天的時間,深圳一工業園區遭遇渣土滑坡事件;2014年12月31日23時35分,距離2015年不到半小時的時間,上海外灘發生踩踏事故……以「踩踏」開始,以「滑坡」告別,中國民眾在各種百年未遇的天災人禍中度過了極為恐怖的2015年。

2014年12月31日,中國經濟金融中心、國際化大都市上海外灘發生市民迎接新年踩踏事故,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

2015年6月1日21點30分,中國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長江上游地區經濟金融中心和創新中心重慶所屬長江游輪「東方之星」,發生國內航運史上罕見的翻沉事故,客輪上454人,其中442人遇難,僅12人獲救;

2015年8月12日晚11時30分,國務院批准的第一個國家綜合改革創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瑞海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現場宛如世界末日,導致至少165人遇難,8人失聯,成為中共建政以來死傷人數最慘烈的一次特大事故;

從2015年6月15日-8月26日,A股一度重挫45%,滬深兩市共蒸發人民幣22萬億元,股民人均損失24萬元,在2015年全球金融市場十大里程碑事件中,中國「股災」排行第五;

2015年12月1日和18日,首都北京有史以來兩次拉響霧霾紅色警報,PM2.5一度爆表超過2,000,專家稱「治霾要用30-50年」;

2015年12月20日,天津濱海大爆炸的調查還沒有結果,被喻為中國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試驗場」、中國城市化最完全的深圳,又發生百米高的人工堆土大滑坡事故,瞬間造成至少76人失聯、33棟建築被掩埋或損壞,覆蓋面積達38多萬平方米,此次救援難度之大,系30年罕見。

上海踩死,重慶淹死,天津炸死,股災摔死,北京嗆死,深圳埋死……一起接一起重大惡性事故集中在中國的北上廣深渝這些直轄市和特區等一線城市,此起彼伏,頻繁爆發,層出不窮,防不勝防。

以深圳滑坡事件為例,在沒有地震、暴雨等自然災害誘發的情況下,突然發生大面積餘泥土渣滑坡,這無疑是一場赤裸裸的人禍。更可悲的是,在深圳這樣一個中國最發達的現代化城市,居然還存在這樣的管理死角,並由此引發人為的慘劇。這既是中國城市管理之殤,也是中國城市管理之恥。

80年代初期,在中國經濟改革開放的窗口——深圳,國貿中心大廈曾創下了最快三天蓋一層樓的速度,被譽為「深圳速度」或「中國速度」。正是在這種「速度」下,在不到30年的時間裡,深圳就由一個邊陲小鎮飛速發展成為現代化的特大城市,並成為中國城市化樣板。但城市化大潮的結果,也帶來了意想不到「城市病」。交通擁堵,積水倒灌,空氣污染……

近年來,深圳地陷事故頻發,僅2013年一年就發生了十餘起。而根據專業部門的調查,城市中的「地陷」事故都與人類地下工程活動有很大關係。

正如媒體指出的,雖然時下中國的大城市高樓林立,光鮮亮麗,地標高聳,鱗次節比,甚至超過世界發達國家有數百年歷史的大都市,但在社會治理和城市治理方面,卻依然停留在「農耕時代」。也就是說,沒有了媒體的監督,沒有了死磕的律師,沒有了網絡上的那些非議,不把權力放進籠子,那就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災難的來臨,坐以待斃。

當然,這些在中國歷史上史無前例的特大災禍,也是江澤民腐敗集團「悶聲發大財」,急功近利,強徵強拆,實行「房吃人」的圈地運動,急劇的、大規模的進行城市擴張和粗放的發展所帶來的必然惡果,更是中共暴政氣數已盡,即將徹底崩潰的信號。

專制不亡,人禍難休。不嚴肅追究法律責任,不認真吸取血的教訓,不真正從體制上、機制上進行壯士斷腕,釜底抽薪的改革,還會有踩踏事故發生,還會有翻船事故出現,還會發生更加驚天石破的爆炸,還會出現前所未有的吃人吞房的泥石流……#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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