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輪功學員海牙國際法庭前集會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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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欣慧荷蘭報導)7月12日(週日),荷蘭部分法輪功學員來到海牙國際法庭舉行集會,聲援中國大陸被中共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訴江大潮。來到這裡參觀的中國遊客一下車就可以看到醒目的大字橫幅,上書:「全球控告江澤民」(Bring Jiang Zemin to Justice)。

週日,法輪功學員在海牙國際法庭廣場舉行活動,聲援海內外訴江大潮,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結束長達16年對法輪功的非法迫害。往來的行人和遊客可以看到高高懸掛的橫幅上寫著「法輪大法」四個金色大字,另一個橫幅的內容告訴人們,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正被6萬多名法輪功學員控告,這個迫害法輪功的首惡必將接受法律的嚴懲。

荷蘭法輪功學員中有很多人曾經在中國遭受過嚴重迫害,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勞教,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家庭。在被非法拘禁期間,他們遭受過各種酷刑,被灌毒藥、十字吊扣、背扣、電棍、毒打、坐飛機、劈腿、罰蹲、罰站、上重鐐銬、毆打、辱罵、苦役、連續多日不讓睡覺等等,中共黑暗的公檢法用盡殘暴的手段迫害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因此,荷蘭已經有14名法輪功學員向中共高法和高檢投遞了控告書,強烈要求法辦江澤民,其他法輪功學員正在備稿也將參與訴江行動。

海牙國際法庭前,部分荷蘭大法弟子聲援控江大潮。(海龍/大紀元)
海牙國際法庭前,部分荷蘭大法弟子聲援控江大潮。(海龍/大紀元)

原長春大法弟子:信仰法輪功 被非法判刑5年

活動現場,長春大法弟子殷先生向大紀元記者講述了他被非法迫害的經歷。因為信仰法輪功,他曾被中共非法判刑5年,遭到迫害時他還是一名正在上大學的學生,因為迫害,他的學業被迫中斷。

他說:「因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我和我的家庭都受到很大的傷害。1999年我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被停學反省。2000年我被非法判刑5年,在監獄裡遭受到種種非人的迫害。當時中共成立了一個610辦公室,包括所謂的『轉化攻堅辦』,專門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他們從外省市學到了很多轉化法輪功的邪惡手段,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曾連續9天不讓我睡覺,在警察的指使下犯人經常毒打辱罵我,每天被迫做苦役,不許家人給我存錢,一段時間我連買日用品的錢都沒有。他們就這樣使用種種卑鄙的手段來挾持我,妄圖逼迫我放棄修煉。」

殷先生的家人也遭到中共的非法迫害,他講述:「因為我被非法判刑,我的家人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父母日夜為我擔憂。我母親和妻子也因為修煉法輪功遭到殘酷迫害,她們多次被非法勞教、非法拘留。為躲避迫害,在我的孩子只有2個月的時候,我們全家被迫逃離中國。」

他表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持續了16年,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造成巨大的名譽傷害,法輪大法蒙受了不白之冤,正是江澤民一手策劃了這場迫害。這些年的迫害中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致死致殘,家庭破碎,流離失所,失去工作,中斷學業。因此,必須起訴江澤民,他對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等等。江澤民必須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審判,必須為這一切承擔責任。

陳女士:在酷刑室,惡警用電棍電我的脖子和後背

吉林省大法弟子陳女士對大紀元講述,她從1997年10月開始學煉法輪功。在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糖尿病、心臟病、風濕病,生活難以自理,煉法輪功後身體得到了康復,身心受益。

1999年7月,江澤民非法鎮壓法輪功,陳女士曾被綁架3次。1999年8月7日,因堅持信仰,她被綁架,先後被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大廣看守所、長春市八里堡看守所、長春市翔雲派出所(普陽街派出所)長達40多天,遭到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派出所所長和警察的毒打辱罵。

1999年11月,陳女士被非法勞教1年,被關押於吉林省黑嘴子勞教所,由於不轉化又被加刑3個月,期間被強迫勞役,遭到酷刑。她對記者講述這段痛苦的經歷:「有一次,因為我不轉化,警察把我吊在雙層鐵床上,只有腳尖觸地,兩名警察手持半米長的電棍一齊電擊我的脖子、胸部、乳頭、乳房、腋下、腰部,我渾身顫抖,像針扎一樣,痛苦難忍,酷刑之處,皮膚被燒焦,起泡化膿,一個多月才好。其他辱罵毆打都成家常便飯。」

陳女士說:「2002年3月8日,長春法輪功真相電視插播事件後,吉林寬城分局7、8名警察闖入我家,一名警察持槍頂在我的頭部,狠狠威脅說:『動,就打死你!』隨後把我按在我家地上,一名男警察對我拳打腳踢。隨後押到寬城分局5天5夜不讓我睡覺,用鐵椅子壓在我身上,用電棍電我的眼睛、嘴,8名警察一起上來對我拳打腳踢,酷刑逼供,審問我長春插播事件是誰幹的,我說不知道,當時他們就把我帶到酷刑室,用4個手拷子十字形連在鐵欄杆上,吊起來1米多高,用電棍電我的脖子和後背,我的手被勒得黑紫,放下再吊起來繼續電擊,連續折磨我幾個小時。帶到樓上後,警察用皮帶抽我的頭部,用電棍電我脖子和後背。四肢被拷在鐵椅子上一天一夜,一個月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再次關押於黑嘴子勞教所。2007年11月我逃離中國。」

陳女士最後表示:「我身邊7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江澤民對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故意殺人罪;對我犯下非法拘禁罪,濫用酷刑罪等,這個罪魁禍首必須接受審判。」

徐女士: 迫害信仰「真、善、忍」群體的首惡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大法弟子徐女士和她的先生均遭到中共的非法迫害。1999年8月,徐女士給中南海寫信為法輪功申冤,被非法勞教1年,不轉化,被加期11個月,被關押於齊齊哈爾雙河勞教所。期間作奴役苦工,包裝低毒農藥。早7點出工,晚上11點收工,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5個小時。偶爾沒有勞動任務,還要被逼迫學習中共歪曲事實、誣陷抹黑法輪功的洗腦書籍和錄像,稍有抵制,就要被拳打腳踢。

她對記者說:「警察王梅和郭麗還有幾名犯人都毒打過我。因為我抵制洗腦,被警察按在地上,用電棍電擊我手,再把我雙手反拷在鐵椅子上長達15天,大小便也不放。另一次同樣方式拷在鐵椅子上長達7天。此酷刑後,我手腕黑紫,手臂紅腫,心臟受損,從那時起我患上心律不齊症,至今尚未痊癒。」

徐女士表示,江澤民製造了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殘暴的,這個迫害信仰「真、善、忍」群體的首惡必須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訴江大潮 各界聲援

今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提出:「實施立案登記制,必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蒙冤16年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立即行動,紛紛向高法高檢投遞控告書起訴江澤民,短短2個月,已經有6萬餘名中國大陸及海外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向兩高提起訴訟,強烈要求還大法清白,還李洪志老師清白,強烈要求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為這場殘酷的非法鎮壓承擔刑事責任。訴江大潮洶湧澎湃,最終將江澤民這個歷史上最邪惡、最殘暴的惡魔送上正義的法庭,接受審判。

與之呼應,海外法輪功學員也紛紛舉行各種聲援活動,7月初,美國華府、紐約、舊金山、洛杉磯、休士頓等地、加拿大溫哥華、丹麥、澳大利亞悉尼、泰國、印尼等各地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到中領館前舉行聲援活動,將訴江義舉昭示天下,推動訴江大潮,盡早地將這個歷史的罪人送上法庭。

訴江大潮引起海外媒體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廣泛關注和聲援,烏克蘭著名律師安娜•瑪裡亞博士(Anna Maliar)、三位加拿大國會議員、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的政治秘書鮑彤、湖北網絡作家杜導斌、「權力運動」負責人胡軍、政治評論家胡平、原大陸知名維權律師金光鴻、《中國事務》主編著名政論員伍凡等知名人士也都站出來聲援訴江。

前外交官陳用林對目前大陸出現的訴江潮表示非常高興,認為此舉對推動整個民族靈魂的覺醒有重要意義,並呼籲大陸更多的人站出來發聲。

責任編輯:楊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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