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轮功学员海牙国际法庭前集会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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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欣慧荷兰报导)7月12日(周日),荷兰部分法轮功学员来到海牙国际法庭举行集会,声援中国大陆被中共非法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诉江大潮。来到这里参观的中国游客一下车就可以看到醒目的大字横幅,上书:“全球控告江泽民”(Bring Jiang Zemin to Justice)。

周日,法轮功学员在海牙国际法庭广场举行活动,声援海内外诉江大潮,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结束长达16年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往来的行人和游客可以看到高高悬挂的横幅上写着“法轮大法”四个金色大字,另一个横幅的内容告诉人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正被6万多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这个迫害法轮功的首恶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荷兰法轮功学员中有很多人曾经在中国遭受过严重迫害,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家庭。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他们遭受过各种酷刑,被灌毒药、十字吊扣、背扣、电棍、毒打、坐飞机、劈腿、罚蹲、罚站、上重镣铐、殴打、辱骂、苦役、连续多日不让睡觉等等,中共黑暗的公检法用尽残暴的手段迫害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因此,荷兰已经有14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共高法和高检投递了控告书,强烈要求法办江泽民,其他法轮功学员正在备稿也将参与诉江行动。

海牙国际法庭前,部分荷兰大法弟子声援控江大潮。(海龙/大纪元)
海牙国际法庭前,部分荷兰大法弟子声援控江大潮。(海龙/大纪元)

原长春大法弟子:信仰法轮功 被非法判刑5年

活动现场,长春大法弟子殷先生向大纪元记者讲述了他被非法迫害的经历。因为信仰法轮功,他曾被中共非法判刑5年,遭到迫害时他还是一名正在上大学的学生,因为迫害,他的学业被迫中断。

他说:“因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我和我的家庭都受到很大的伤害。1999年我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被停学反省。2000年我被非法判刑5年,在监狱里遭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当时中共成立了一个610办公室,包括所谓的‘转化攻坚办’,专门负责转化法轮功学员。他们从外省市学到了很多转化法轮功的邪恶手段,酷刑折磨大法弟子。曾连续9天不让我睡觉,在警察的指使下犯人经常毒打辱骂我,每天被迫做苦役,不许家人给我存钱,一段时间我连买日用品的钱都没有。他们就这样使用种种卑鄙的手段来挟持我,妄图逼迫我放弃修炼。”

殷先生的家人也遭到中共的非法迫害,他讲述:“因为我被非法判刑,我的家人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父母日夜为我担忧。我母亲和妻子也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残酷迫害,她们多次被非法劳教、非法拘留。为躲避迫害,在我的孩子只有2个月的时候,我们全家被迫逃离中国。”

他表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了16年,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造成巨大的名誉伤害,法轮大法蒙受了不白之冤,正是江泽民一手策划了这场迫害。这些年的迫害中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致死致残,家庭破碎,流离失所,失去工作,中断学业。因此,必须起诉江泽民,他对法轮功犯下群体灭绝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等。江泽民必须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必须为这一切承担责任。

陈女士:在酷刑室,恶警用电棍电我的脖子和后背

吉林省大法弟子陈女士对大纪元讲述,她从1997年10月开始学炼法轮功。在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风湿病,生活难以自理,炼法轮功后身体得到了康复,身心受益。

1999年7月,江泽民非法镇压法轮功,陈女士曾被绑架3次。1999年8月7日,因坚持信仰,她被绑架,先后被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大广看守所、长春市八里堡看守所、长春市翔云派出所(普阳街派出所)长达40多天,遭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派出所所长和警察的毒打辱骂。

1999年11月,陈女士被非法劳教1年,被关押于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由于不转化又被加刑3个月,期间被强迫劳役,遭到酷刑。她对记者讲述这段痛苦的经历:“有一次,因为我不转化,警察把我吊在双层铁床上,只有脚尖触地,两名警察手持半米长的电棍一齐电击我的脖子、胸部、乳头、乳房、腋下、腰部,我浑身颤抖,像针扎一样,痛苦难忍,酷刑之处,皮肤被烧焦,起泡化脓,一个多月才好。其他辱骂殴打都成家常便饭。”

陈女士说:“2002年3月8日,长春法轮功真相电视插播事件后,吉林宽城分局7、8名警察闯入我家,一名警察持枪顶在我的头部,狠狠威胁说:‘动,就打死你!’随后把我按在我家地上,一名男警察对我拳打脚踢。随后押到宽城分局5天5夜不让我睡觉,用铁椅子压在我身上,用电棍电我的眼睛、嘴,8名警察一起上来对我拳打脚踢,酷刑逼供,审问我长春插播事件是谁干的,我说不知道,当时他们就把我带到酷刑室,用4个手拷子十字形连在铁栏杆上,吊起来1米多高,用电棍电我的脖子和后背,我的手被勒得黑紫,放下再吊起来继续电击,连续折磨我几个小时。带到楼上后,警察用皮带抽我的头部,用电棍电我脖子和后背。四肢被拷在铁椅子上一天一夜,一个月后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再次关押于黑嘴子劳教所。2007年11月我逃离中国。”

陈女士最后表示:“我身边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江泽民对法轮功犯下群体灭绝罪,故意杀人罪;对我犯下非法拘禁罪,滥用酷刑罪等,这个罪魁祸首必须接受审判。”

徐女士: 迫害信仰“真、善、忍”群体的首恶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大法弟子徐女士和她的先生均遭到中共的非法迫害。1999年8月,徐女士给中南海写信为法轮功申冤,被非法劳教1年,不转化,被加期11个月,被关押于齐齐哈尔双河劳教所。期间作奴役苦工,包装低毒农药。早7点出工,晚上11点收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偶尔没有劳动任务,还要被逼迫学习中共歪曲事实、诬陷抹黑法轮功的洗脑书籍和录像,稍有抵制,就要被拳打脚踢。

她对记者说:“警察王梅和郭丽还有几名犯人都毒打过我。因为我抵制洗脑,被警察按在地上,用电棍电击我手,再把我双手反拷在铁椅子上长达15天,大小便也不放。另一次同样方式拷在铁椅子上长达7天。此酷刑后,我手腕黑紫,手臂红肿,心脏受损,从那时起我患上心律不齐症,至今尚未痊愈。”

徐女士表示,江泽民制造了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残暴的,这个迫害信仰“真、善、忍”群体的首恶必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诉江大潮 各界声援

今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提出:“实施立案登记制,必须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蒙冤16年的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立即行动,纷纷向高法高检投递控告书起诉江泽民,短短2个月,已经有6万余名中国大陆及海外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向两高提起诉讼,强烈要求还大法清白,还李洪志老师清白,强烈要求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为这场残酷的非法镇压承担刑事责任。诉江大潮汹涌澎湃,最终将江泽民这个历史上最邪恶、最残暴的恶魔送上正义的法庭,接受审判。

与之呼应,海外法轮功学员也纷纷举行各种声援活动,7月初,美国华府、纽约、旧金山、洛杉矶、休士顿等地、加拿大温哥华、丹麦、澳大利亚悉尼、泰国、印尼等各地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到中领馆前举行声援活动,将诉江义举昭示天下,推动诉江大潮,尽早地将这个历史的罪人送上法庭。

诉江大潮引起海外媒体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声援,乌克兰著名律师安娜•玛里亚博士(Anna Maliar)、三位加拿大国会议员、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的政治秘书鲍彤、湖北网络作家杜导斌、“权力运动”负责人胡军、政治评论家胡平、原大陆知名维权律师金光鸿、《中国事务》主编著名政论员伍凡等知名人士也都站出来声援诉江。

前外交官陈用林对目前大陆出现的诉江潮表示非常高兴,认为此举对推动整个民族灵魂的觉醒有重要意义,并呼吁大陆更多的人站出来发声。

责任编辑:杨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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