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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民代亮外部收入

無約束力 形式大於實質 反腐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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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紐約州議會已經休會,在去度假之前,議員們要完成一件事情:公開自己的外部收入。

紐約州並不要求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必須公布自己的收入,所以這很大程度上是屬於官員和民代的「自願」行為,而且在公布時,每一個項目只要給出大致區間(比如1萬美元到5萬美元)就可以,所以也很難確切知道政客們外部收入的準確數字。

根據公布的數據,州參議院前多數黨領袖斯卡洛(Dean G. Skelos)應該是紐約州政府和議會最富有的人之一,在2014年斯卡洛共從律師樓獲得了15至25萬美元的收入,還有數量相當可觀的投資收入,不過,斯卡洛可能也正在為如何向聯邦檢察官解釋這些收入而頭痛。現任州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弗拉納根(John J. Flanagan)也還在律師樓兼職,並從那裏獲得10萬到15萬美元的收入。州長庫默沒有太多的外部活動,只是靠出書賺了35萬到50萬美元的稿費,除此之外,庫默還有兩筆利息收入,一筆1千美元到5千美元,一筆1萬美元到5萬美元之間。現在阿爾巴尼最重要的三個人物當中,希斯提(Carl Heastie)可能是過得最清苦的,他唯一的一筆外部收入是在門羅大學(Monroe College)教書,有1千美元到5千美元的外部收入。

今年公布收入的民意代表與民選官員中,獨立民主黨主席克雷恩(Jeffrey D. Klein)被認為是做得最好的,他把自己的每一筆收入都列出,詳細到小數點後兩位(美分),不過,他的收入也讓很多立法人員羨慕不已,2014年他通過各種投資共獲得了75萬美元。被紐約州政治(State of Politics)網站認為最「不地道」的是蕭華(Sheldon Silver),他以自己正受到聯邦指控為由拒絕公布外部收入,但是表示在聯邦指控結束以後會補上。

華社民代外部收入少

除了蕭華以外,大部分華裔社區的民意代表沒有在外面兼職,外部收入很少,即使有外部收入也主要來自於投資或出租房屋。

在華裔社區民代中,布碌崙眾議員白彼得(Peter J. Abbate Jr.)可能是過得最富足的人之一,他在2014年有投資收入30-40萬美元之間。布碌崙州參議員高頓(Martin J. Golden)是名副其實的房東,他在2014年有兩筆房租收入,共計8萬到12萬美元,除此之外,曾經當警察的高頓還有一筆2萬到5萬美元的警察局退休金。法拉盛州眾議員李羅莎(Nily Rozic)投資股票收入在1.4到6萬美元之間。

而法拉盛和中國城的州參議員史塔文斯基(Toby Ann Stavisky)和史葛靜(Daniel Squadron)、法拉盛州眾議員金兌錫(Ron Kim)沒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外部收入。2014年,金兌錫唯一的外部收入來自在波士頓大學教書,為1千美元以下。

阿爾巴尼反腐無進展

今年上半年,阿爾巴尼三巨頭倒下兩個,州眾議長蕭華和州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斯卡洛先後被指控受賄,並在指控後被迫辭去在議會的職務,但議員身分仍然保留。

州參議員史塔文斯基表示,因為這些醜聞,州議會的立法都受到影響,不過她表示:「阿爾巴尼在制止腐敗上沒有取得甚麼進展。」

她表示不贊成立法人員在外面兼職的做法,而且希望民意代表和民選官員的收入要更公開,競選資金也要更透明。她說:「律師是代表客戶的,尤其是所代表的一些客戶還與州政府有生意往來,如果你想做議員,就不要去做律師。如果不當議員,你可以去做律師,賣房地產都可以。」

「我沒有任何的外部收入,我有教師資格,但是我沒有去掙『外快』」,史塔文斯基說。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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