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留守兒童最大苦——寫給家長民工

作者: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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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6日訊】
休看留守兒童孤,
長大黨媽手即出。
說非家庭私有產,
一切聽從黨吩咐。
只是黨今末日臨,
血跡遍地更難捂。
尤懼興師怒問罪,
盡將責任推父母。
可也非真大撒把,
雪壓弱苗霜頻撲。
留守兒童最大苦,
黨拉陪葬放紅毒。
且幸天在滅紅魔,
棄惡向善新生路。
但願家長早醒悟,
三退來個全家福。

註:據新唐人2016年10月24日訊,中國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曾於2013年發佈統計報告,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約為6102.5萬人。中共公佈最新統計數字,中國留守兒童6100萬。等同於全英國人口的數字。近年來,留守兒童問題是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最突出的問題之一。

法媒稱,6100萬個留守兒童,這個等同全英國人口的數字,現在已經成為中國一個不能忽略的社會問題,並且經常產生一些震驚全國的人間慘劇。

2013年,大陸媒體報導,中國農村留守兒童已達到6102.6萬人,佔中國農村兒童人數的37.7%,佔中國所有兒童人口比例的21.9%。5年間增加了約242萬人,增幅為4.1%。

公開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其中大部份是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面臨著溺水、中毒、交通事故、火災、性侵、拐賣等意外事故,以及來自其它多方面的安全威脅。

2005年中共的調查顯示,人身侵害也是留守兒童所面臨的重要威脅之一,包括入室盜竊時打傷留守兒童、對留守女童進行威脅與騙誘和企圖拐賣留守男童等事例。

當局懲罰「只生不養」引熱議:今年2月份,中共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規定:外出務工者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委託他人代為監護,不得讓未滿16歲的兒童單獨生活。若公安機關發現有兒童單獨居住,須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託監護人。

民政部稱,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當局規定了幾條措施,包括勸誡、批評教育、治安處罰、立案審查,直至撤銷監護權。

不過,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王江松表示,這個規定是恐嚇式的東西,不能解決農民工的根本問題。即使現在有委託監護人,還存在著親子分離的問題,因為農民工要考慮生活問題。

王江松:「第一,我如果留在農村帶孩子,我有沒有生計,有沒有收入。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如果我把孩子帶在身邊去打工,我打工的地方有沒有條件撫養孩子,讓孩子受正常的教育。」

吉林農民工王先生表示,沒人願意撇下家人出去打工,並且農民工每年要拿回工錢,都有困難。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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