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移民行政令引爭議 最高法院下週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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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總統奧巴馬2014年11月發布無證移民暫緩遣返的行政命令,2015年2月被南區聯邦法院裁定暫停執行,此後法律爭議訴諸到最高法院。下週一最高法院將舉行聽證會,八名大法官聽取各方意見,預計在今年6月裁定。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4月15日報導,奧巴馬總統的擴大版「達卡」(DACA,幼年入境暫緩遞解)和「公民與綠卡無證父母暫緩遞解」(DAPA)等行政令,有助於430萬無證移民在美國的居住及工作。

奧巴馬總統2014年11月發布該二項行政命令後,得克薩斯州率其它25個南部保守州,於2014年12月在該州南區聯邦法庭控告聯邦政府及移民機構,要求停止執行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受理該案的聯邦法官哈寧(Andrew Hanen)於2015年2月16日裁定暫停執行移民改革行政令,並在同年5月駁回聯邦政府的上訴。

聯邦政府後來上訴到第五巡迴法庭,2015年11月9日,第五巡迴法庭以裁定聯邦政府敗訴,允許聯邦法官繼續暫停執行奧巴馬的行政令。此後,聯邦政府於11月10日將此案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2016年1月19日決定,同意調卷審理這起案件,並預計在今年4月聽證,6月裁決。

挑戰奧巴馬無證移民暫緩遞解行政令者主要是共和黨的州長及檢察長,所持理由是片面的行政令違反憲法及聯邦移民法規,且制定過程未遵守行政程序法。

地方政府能否挑戰聯邦政府的職權

最高法院在審理本案時所考慮的第一件事應該是,地方政府能否挑戰聯邦政府的職權。

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魏雷利(Donald B Verrilli)認為,憲法賦予國家政府制定及執行移民政策獨有的管轄權,若容許各州政挑戰移民政策,將顛覆憲法。此外,魏雷利表示,州政府甚且不具有到法庭控告的合法權力,因其無法提出遭受傷害的具體事證。

得克薩斯州政府則認為,奧巴馬政府的無證移民暫緩遞解行政令,將造成該州財務損失,單是補貼DAPA無證移民辦理駕照,就要多支付數百萬美元。這項財務損失就是受到傷害的證明。

行政令是否違憲

最高法院受理本案時曾提出下級法院並未審理的一個憲法問題,即奧巴馬的行政令,是否違反憲法有關總統必須「處理」法律有無被嚴格執行的條款。

法律界人士表示,最高法院提出這個憲法問題,只是要確保得克薩斯州先前的主張,是否都已送進最高法院。另有人推測,最高法院的某些法官有意藉由探討行政令是否違憲的問題,達到停止執行本案行政令的目的。果真如此,最高法院的審理結果恐將限制總統未來簽署行政令的權力。

奧巴馬政府的主張

魏雷利在法院文件中表示,由於資源有限,國土安全部無法處理違反移民法的所有案件,奧巴馬的行政令只是為了落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起訴裁量權」(prosecutorial discretion)的行使。他強調,行政令並未給予無證移民的合法移民地位,因此無證移民仍可隨時被強制的遞解出境。

暫緩遞解本身只是在可以容許的時間內,基於人道關懷、執法重點、裁量權等因素的判斷,而這個判斷可以讓無證移民在留美期間自食其力,維持家庭生活。

對於下級地方法院的裁決,魏雷利表示,不僅是對聯邦政府的法院及移民法規構成威脅,也傷害數百萬無證移民。

反對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的州政府意見

反對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的得克薩斯州副總檢察長凱勒(Scott Keller)認為,行政令單方面重大改變移民法規,將非法行為合法化。凱勒並未挑戰行政部門主張的「起訴裁量權」,但表示行政令企圖改變無證移民的法律身份,使之能合法地留在美國。

凱勒說,根據奧巴馬的行政令,無證移民可獲得社安及醫保福利,而得克薩斯州聯邦法官哈寧已裁決,起訴裁量權或拒絕執行法律的結果,不能視之為是同時給予福利。

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去世對本案的影響

今年2月大法官斯卡利亞去世,最高法院的八名大法官中,有四名是民主黨的總統任命,另外四名是共和黨的總統任命。如果斯卡利亞仍在世,本案的審理結果或許有利反對奧巴馬行政令者,但在斯卡利亞去世後,本案有可能出現4:4的僵局。

僵局的結果,將導致大法官無法否定第五巡迴法庭的裁決,同時也無助於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的推行,而今年11月選出的下任總統可以不理會奧巴馬的行政令。#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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