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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專家:領取配偶退休金竅門很多

金融師及註冊會計師馬左拉給社區聽眾講解配偶養老金的領取。(施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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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時間、退休年齡、領取資格等因素的排列組合,都可能導致養老金的變化。資深金融分析師與註冊會計師馬左拉(Daniel G Mazzola)建議:如果可能的話,養老金越晚領越有利。而配偶的養老金福利更有竅門可研究。

1935年生效的美國「社會安全法」規定,65歲以上的公民可以在去世之前從社安局領取養老金。2014年,近6,000萬美國人領取養老金,總金額達到了8,630億萬美元;至少一半的婚姻家庭領取養老金。

美國的政策鼓勵老年人工作。以1943年到1954年出生的人群為例,他們的法定退休年齡為66歲(Full Retirement Age,FRA)。如果你在63歲時申請退休金,那麼你只能得到FRA全額退休金的80%;如果工作到70歲退休,則可得到132%的退休金。

另外,養老金的計算是根據你過去35年的工資來計算,由於經濟發展和通貨膨脹的關係,現在的工資都比較高。那麼你多工作一年,系統會自動以你現在的高工資計入,替換35年中較低工資的一年。另外,晚領退休金還關於到配偶的福利。

配偶領退休金 講究很多

美國法律規定,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人,其配偶無論他(她)自己有無養老金,都可以領取「配偶養老金」,金額是其養老金的50%。但是領取「配偶養老金」有很多條件限制,比如,配偶必須62歲以上,並與符合領取資格者結婚1年以上,或者正在扶養其未滿16歲的孩子。

另一個條件是,那個符合領取養老金資格者必須先「申請」。如果這個人達到了FRA年齡,他可以「申請而不領」,這樣他(她)的配偶可以領取配偶養老金,而她(他)自己繼續工作從而積攢更高的養老金;而她的配偶也有權利在自己的養老金與「配偶養老金」之間選擇高額的一個;這樣他們的家庭可以在繼續工作的情況下同時享受政府的福利。

馬左拉給大家的建議是:兩口子中,那個掙高工資的人應該推遲養老金的領取,而讓工資低的一方先領取配偶養老金。特別是丈夫,因為一般男性比女性短壽,所以他的領取時間的推遲可以給百年後的妻子留下更豐厚的養老金。

即使離婚的配偶,如果你的年齡在62歲以上;以及你們的婚姻維持10年以上,離婚2年以上,都可以領取你原來配偶養老金的50%;而且,你領取他(她)的養老金不必與他(她)聯繫,也不管他(她)是否再婚及是否申請了養老金;而且你們雙方可以互相領取對方的配偶養老金;結過多次婚的人只能領取一個配偶的養老金,不過可以選取金額最高的那一個。

喪偶的公民如果在60歲以上,或者50歲的殘疾者,和過世的配偶維持9個月以上婚姻,而且目前沒有再婚,則可以申請「喪偶養老金」,金額是配偶的100%養老金。

如何領取養老金問題很複雜,馬左拉囑咐大家,社安局的工作人員絕不是養老金的專家,他們也沒有義務告訴妳怎麼領取才划算。所以要策劃最有利的養老金方案,最好諮詢專業人員。◇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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