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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登資訊軟體業 Uber違台交通部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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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筠芸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許毓仁11日舉辦「共享經濟」公聽會,邀請產、官、學界代表,討論Uber適用登記的行業列、乘客保險、適用規範的法規及納稅相關規定等議題。經濟部投審會組長朱萍表示,撤銷Uber的投資許可是最後不得已的決定,投審會的立場是希望Uber與交通部多做協商。

Uber營登資訊軟體業 違背交通部認定

Uber落地在台登記的是資訊軟體業,但實際上卻涉及交通運輸業,朱萍表示,在新興產業的架構下,撤銷Uber的投資許可是不得已的路。

當天針對是否要求Uber撤資一事,經濟部長李世光也表示,Uber目前仍有行政訴訟尚未完成,不在經濟部投審會管轄範圍,將等到訴訟案告一段落,且與交通部協商行政處分後,投審會才有權管理。經濟部立場很簡單,就是保障消費者權益、工作權,Uber在台落地就應善盡納稅義務。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則強調,從4年前開始跟Uber溝通的大門至今沒關過,交通部也樂見網路科技媒合運輸需求在台服務,但因涉及乘客安全跟消保,必須尊重國內法律。目前Uber違法事證明確,交通部就會積極嚴加取締,在沒設新法前,交通部做法不會改變,車費制度鬆綁,近期會完成溝通,盡速立法。

Uber在台已經4年,並非剛剛進來台灣,許毓仁向Uber呼籲,「希望Uber正視各部會的意見,積極地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若再不溝通,相信各界恐無法再繼續支持下去了。對此,Uber台灣區總監吳罡點頭回應。

財政部:在台灣創造收入就應依法納稅

此外,由於目前Uber僅針對佣金部分繳稅,未繳營業稅和營所稅,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表示,Uber已經在台灣落地經營了,替民眾提供車輛服務的行為,如果有在台灣創造收入就應依現行稅法規定納稅。

對於共享經濟的營運模式可能對現有實體服務提供者造成衝擊,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回應,政府一方面須注意實體與虛擬發展間的公平競爭,也須思考提升實體經營者的競爭力,政府樂見網路事業在台灣設立據點,但創新發展仍應與公共利益取得平衡,未來國發會會持續扮演國家數位經濟發展的溝通平台。

汽車駕駛工會:政府若不執法 將上街頭

面對政府部門有意向Uber採溝通、協商的態度,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認為,Uber營運汽車運輸業就是違法,政府不應該挾著討論「因應科技化產業」就不執法,工會將討論應對方式,將不排除上街頭抗議,而工會幹部也會持續提告Uber逃漏稅。◇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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