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縱火案 控辯雙方要求法院公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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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昀綜合報導)12月25日,杭州保姆縱火案中,失去妻子和三個孩子的林生斌發布《信息公開申請書》,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申請公開「6.22」火災現場錄音、調查報告等信息。

該案辯護律師黨琳山在微博中也披露,開庭前他就向杭州中級法院提出應全面調查,但遭拒。

案子引發外界質疑,法院在試圖掩蓋什麼?

《信息公開申請書》

林生斌的房子,位於由杭州綠城集團開發的藍色錢江小區的一棟18層豪宅,他通過自己的微博「老婆孩子在天堂」發布了申請書。

申請內容包括:
1. 省市消防部門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
2. 起火建築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的證據;
3. 起火建築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證據;
4. 起火建築小區消防設施設置和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的證據;
5. 此起火災撲救的戰評與總結報告(文字、圖表、照片、錄像);
6. 此起火災火警接處警的錄音計時記錄;
7. 火災現場指揮員下達的命令、指示和貫徹執行情況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8. 搶救申請人妻子和三個孩子行動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9. 採取火場偵察、滅火力量部署、戰鬥展開、破拆和火場供水等滅火措施的文字記錄或者現場錄音攝錄像和照片。

律師曝更多內幕

據律師權益關注網報導,22日,有人發現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律師的微博內容被清空。

黨琳山此前曾在微博上透露,開庭前,他就向法院出示消防局、第一批進入火場的救援人員的證據,但遭到拒絕,不僅如此,他還受到威脅。

黨琳山披露,早在8月14日,他在杭州市檢察院閱卷時就被告知,嫌犯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已經是定了的事情,「一審二審你(律師)就不要浪費精力了」,想救她的命就把精力放在最高院死刑覆核程序上。

黨琳山稱,自己當時深感震驚,案子還沒有開庭,檢察官就對律師說這樣的話,權力的傲慢與狂妄可見一斑!

他在微博上說,第一次開庭時他提出更換案件管轄權的原因是:司法機關未調取消防局提供的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第一批進入火場的工作人員未獲准出庭做證。因此法庭中止了庭審,並決定另指定辯護律師。黨琳山提供的文字顯示,莫煥晶已寫委託書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解除對黨琳山律師的委託。

對此,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評論說:「我以為,在保護律師執業權利方面,司法行政機關歷來出手很慢,甚至不出手,但在立案調查處罰律師方面,出手向來很快且重!嗚呼哀哉。」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表示,杭州中院不依法同意律師為查明案情而申請證人出庭的做法顯然是錯誤的。

他說,他曾因代理拆遷糾紛案亦在杭州市中院多次參加庭審,深深地感受到這個法院存在諸多與法治精神相違背的問題。

他向黨琳山致敬:他有冒著受處罰的風險來抗議法院違法行為的勇氣。

廣東律成定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學對大紀元表示,律師申請消防人員出庭,要求檢方提供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相反,是法院違反法律規定。

陳進學說,這種涉及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必須要有辯護律師,被告有委託律師,法院再指定律師則是違法。

民眾:支持公開真相

許多民眾表示支持雙方關於公開真相的要求。

海東青律師在微博上表示,受害人與被告律師的觀點開始統一了,這樣的情形考驗的是司法機關的法治思維。

一些網民還表示:「求事情真相,分清責任,是審判的基礎。」「物業逃脫不了罪名的,證據都有了。」「不能因保姆罪該萬死而忽略其它真相。還原事實,釐清真相,各負其責,為的是警醒世人,杜絕後患。」「錄音監控一看就清楚,又不是什麼複雜的案子,但偏偏就這麼艱難。」#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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