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看司改念寇斯

人氣 50
標籤: ,

【大紀元2017年04月11日訊】台灣的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而台灣的司法之所以被高度不信任,與司法人員判決受到嚴重質疑息息相關,這又與司法人員的養成脫不了干係。其中,法學教育在經濟這一塊的缺失又非常重要,這也就是「法律經濟學」的知識,寫到這不免讓我懷念起2013年9月3日辭世,享壽103歲的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寇斯(Ronald Coase,1910~2013),這位法律經濟學的先驅。

81歲高齡才獲諾貝爾獎的寇斯,主要是他在1937年發表、21歲大學還未畢業時寫就的〈廠商的本質〉,以及1960年發表的〈社會成本的問題〉兩篇文章的貢獻。第一篇解釋了廠商的出現,目的是在節省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第二篇則解釋財產權的起源,也為的是降低交易成本。

人世間充滿成本,市場之所以出現,就是它能節省成本。市場機能固然是資源配置最有效率的方法,但為有效率運作,市場上必須有確定、獨有,且可自由轉移的財產權,否則為了磋商資源配置所花的成本,就會大到不堪負荷,順此推理,法律經濟學應運而生。在理論探討之外,也用於實際問題,譬如環境污染和交通擁擠,若創設新財產權,經由技術和法制的進步,讓難以配置的財產權私有化就可化解難題。

不過,法律的制定及執行,往往由政府主導,這也就形成當前的兩大困境。一為司法如果不能獨立,就很容易成為當政者的「工具」,「合法掠奪」事件就會層出不窮,晚近台灣公民運動勃興,就有這種味道;二為法律的擴大反使交易成本增加,因為法條是規範、限制人的行為,是「權力」的表徵,於是「多多益善」是執法者及司法者所希望的,甚至於以法為職業的人士也有此種期待。因此,原本是提供某些「準則」讓個人皆可遵循,以減低「不確定」度,並減少交易成本,到頭來卻反會使個人動輒得咎。

寇斯呼籲大家跳脫「黑板經濟學」進入實際人間。書本上、黑板上所畫的圖形,所寫的模式,都只是非常簡化的形式,是訓練人的推理能力、培養人的邏輯概念的工具,不能直接用在實際生活中,他在1988年的〈闡釋社會成本的問題〉一文的結語中舉出政府最常用的租稅制度為例,他引用包莫(W. J. Baumol)的話:「總括來說,要一五一十實施庇古氏租稅制度,我們實在沒有什麼理由抱持太大的信心。實施這個制度所需要的租稅,或所需給予補貼的額度,我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計算,也不知道如何由嘗試錯誤中去算出大概的數字。」

寇斯說:「這些稅制方案只是些夢想罷了。當我年輕的時候,有人說,說不出口的蠢話,可以用唱的。而在當代經濟學中,說不出口的蠢話,則可以用數學來表達。」寇斯認為,這些稅制方案是不應該施行的,否則會產生不良後果。可是現實社會中,無論海內外,當權者卻都採用這些數學式子推導出來的東西作為政策且實行之。

要問的是:為何這種荒謬劇卻無時無刻不在世界各地上演?「急切想獲得『科學』的精確數據」可能就是「標準答案」,因為一般人都容忍不了「見仁見智」!遺憾的是,真實的「人的世界」真的就是見仁見智的呢!

對照當前政府政策和各種方案的制定,難免讓我更懷念起寇斯了!於是興起寫寇斯、介紹寇斯原創性理論的念頭,但寇斯明白表示,大家都沒能明白他的理念,還好的是,他也公開表示,只有華裔產權名家張五常教授「真正了解」,而張教授也時常成為寇斯的代言人,其至扮演分身。所以,除了由寇斯本人的說法外,引用張五常的言詞文章來了解寇斯是很合適的。

這本《寇斯》也以通俗方式呈現,希望普羅大眾一目了然,並輕鬆愉快地認識寇斯並感受其愛世人的理念與胸懷。

責任編輯:南風

相關新聞
司改首場分組會議 國是會議六月登場
台司改會議遭批黑箱 林峯正:言之過重
司改第一組會議首開  小燈泡母親出席
司改國是分組會議  全面進入第二輪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