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倪玉蘭派出所大廳度日 境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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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於4月16日被強行拖出出租房之後,無家可歸,一直在安定門派出所接待大廳度日,討說法,目前身體、生活狀況堪憂。

倪玉蘭向大紀元記者透露,自從4月21日開始,警方在接待大廳設立了圍欄,裡面放著化學原料,倪玉蘭說:「非常刺鼻難聞、熏人,導致我們現在頭疼、頭暈還咳嗽。」

據悉,警方未對他們採取任何救濟措施,任憑他們在接待大廳饑寒交迫,倪玉蘭表示,警方未給他們水喝,而且公共廁所也不讓他們去,由於殘疾,給她造成許多不便,她與丈夫目前身無分文,每日吃的東西都是熱心網友為其購買送過來的。

4月16日晚,還在睡夢中的倪玉蘭一家被30餘名不明來歷的人趕出出租房,倪玉蘭表示,她還穿著睡衣光著腳被人抬出來,他們家裡的東西至今不知去向,身分證與錢財都不翼而飛,當時她報警,警方根本不出警。

事件發生後,無處可去的她來到當地派出所接待大廳,要求警方立案,但是警方僅僅以一般的民事糾紛進行處理,倪玉蘭表示:「把我們綁架的這夥人實際還在胡同裡面活動,我們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證,所以我們在派出所裡要求他們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我在等待他們把證件和東西還給我們,還有把房租退給我們,我們再找個地方租房住。」

倪玉蘭的女兒白天陪父母在接待大廳,晚上到朋友家裡借住,她非常擔心父母的身體情況,不知他們能夠這樣在大廳裡挺至何時。

倪玉蘭從1986年到2001年期間,在中國國際貿易總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在正義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2002年4月27日上午,倪玉蘭因拍攝北京西城區新街口大四條55號強拆現場,被警察拉到新街口派出所毆打,致其「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11月27日,西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一年,其律師資格被吊銷。

2008年4月15日,倪玉蘭位於西城區前章胡同19號的住宅面臨強拆,她阻止施工,被警方帶走。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倪玉蘭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荷蘭政府宣布授予倪玉蘭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去年,倪玉蘭獲頒美國國務院2016年國際婦女勇氣獎。#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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