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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輔導期  中市再延3個月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提議,認為中央應延長「一例一休」宣導與輔導期。(黃玉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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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為順利推動「一例一休」新修規定,勞動部規劃今年第1季為「宣導期」,第2季為「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不過,「一例一休」爭議多,台中市長林佳龍日前即表示,6月底輔導期結束太倉促,對工時的限制應採總量管制,並反映中央相關台中經驗,建議延長宣導、輔導期。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20日也提出建議,認為中央應延長「一例一休」宣導與輔導期,讓企業界有更周全時間準備。市議員邱素貞表示,勞基法新修條文是一項重大變革,但宣導期只有3個月,輔導期也只有3個月,對於人力不足、工時增加、加班費等適用上問題,都需要一一解決;由於適應期過短,勞資雙方短期內無法即時因應。

議員曾朝榮也指出,許多事業單位及民眾對於所稱的「例」、「休」、「工時」、「工資」等新修條文多不甚瞭解,事業單位也因週休二日人力需求大增,不但企業界反彈,勞方也有怨言,建議整合各方意見,具體回應產業需求與勞工關注事項。

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對此表示,勞動部今年6月16日才公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先期仍應進行法令宣導;市府已研議再給予事業單位3個月準備時間,這段時間若未來得及配合修正,導致違反新修規定,市府僅會督促限期改善,輔導符合法令規定。

黃荷婷也說,為降低「一例一休」對勞資雙方影響,市府已多次將各界反應意見及建議函送勞動部,建請中央就中小企業的困難考量修法,並依據產業特性給予一定彈性,研議工時採總量管制及勞資協商機制。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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