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言:張扣扣案再次揭開中共司法腐敗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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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26日訊】在中國大陸老百姓當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不怕黑社會,就怕社會黑!」可見,在中共暴政統治下,整個國家司法系統已經完全黑社會化。

大年三十,陝西退伍軍人張扣扣替母報仇案發生後,幾乎所有輿論關注的焦點都指向了中共的司法腐敗和黑暗。正是因為22年前司法不公的判決,才埋下了今日血案的禍根,才是導致這場重大社會悲劇發生的根本原因。

管理學的理論奠基人亞當‧斯密說過,法律的第一功能是提供正義。法律如果不能提供正義,則人們的私刑復仇就是正義的。他還認為,司法權與行政權的獨立是保障法律正義的重要因素。英國哲學家培根也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眾所周知,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當民眾對法律喪失信心,必然會出現用走極端的方法來對抗司法的不公。以暴制暴固然不可取,但當正義得不到伸張的時候,不願苟且偷生的人很難再有其它選擇。公眾為何一邊倒的稱張扣扣是一個「非法的執法者」,正是緣於中國民眾對中共司法不公的痛恨及絕望。

當今中國,雖然到處都是高樓大廈,一片繁華,但內裡包裹的法治卻依然處在蠻荒時代。這個社會看上去好像什麼法律都有了,但由於立法、執法和司法上的種種弊端,特別是無孔不入的權力腐敗,讓現實生活中的老百姓有冤無處伸,有苦無處訴,以致被中共逼的走投無路,最後不得不引發「以暴制暴」的驚天血案。例如:楊佳殺警案、胡文海殺人案、夏俊峰刺殺城管案、賈敬龍殺村長案、于歡辱母殺人案和明經國鋤殺鄉長案,等等等等。

因此,針對張扣扣殺人案,有網民一針見血的指出:「背後有誰的黑手操作?有誰的權力資金勾結?張扣扣,不是在行兇,是在尋求正義和公理。是在報答母親的生養之恩。是在控訴一個號稱法治國家的法律不公。張扣扣不這樣,難道去學那個奴民跪在青天大老爺轎子前?難道去學幾千萬訪民奔波在上訪抓逮驅逐的路上?難道去學那些討不到工錢一個一個跳樓跳橋跳高塔的窩囊廢?張扣扣不是在破壞法治,恰恰相反,他在用刀,推進法治。」

「法律的公平,是讓雙方心服口服。而不是,一方用錢用權碾壓過去,另一方逆來順受。布衣之怒,濺血五步。這五步,就是推進法治的五步。每一個作惡者,審判者,自此以後,心裡要掂量一下,無數個扣扣手裡的這把刀。」

沒有公正的法治,對任何人都是一種威脅!當然,也包括制訂法律者本人。

1954年9月,劉少奇主持制定了所謂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當時的人們無不激動萬分。可憐的是,那些高呼萬歲的人根本鬧不清憲法的作用。憲法產生於西方,人家制訂憲法是為了保障民眾權益,由民眾選舉議會監督政府,限制君權,限制掌權者。然而,中共的憲法卻將黨和領袖置於神聖的掌權地位,淩架於國家之上。這樣的憲法使掌權者完全不受監督,權大於法,還能保障民眾的權益嗎?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這樣的憲法不僅不能保障民眾的權益,就連親自主持制訂這部憲法人的權益也保護不了。1967年8月5日,一夥造反派竟然可以無法無天的衝進中南海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家裡,圍著他狂呼亂叫:打倒中國的赫魯雪夫!打倒中國最大的走資派!然後將他拉到會場批鬥。在經受了又一次被打得鼻青臉腫,「坐噴氣式飛機」的殘酷批鬥之後,劉少奇光著腳跑回辦公室,從抽屜裡拿出來抗議的,正是這本已經連草紙不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十年文革內亂結束後,尤其是所謂改革開放以來,中共為了裝點門面,重新制訂了數不清的法律和法規,甚至還冠冕堂皇的將「依法治國」寫入了憲法。實際上這只不過是給中共邪黨任意欺壓百姓,剷除異己提供了更多的藉口而已,這就好比魔鬼穿上了袈裟,更具有欺騙性。

從1999年7月延續至今、長達近十九年、對弘揚「真善忍」中華傳統文化法輪功打壓的各種事實再次表明: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恰恰是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的中共邪教黑社會組織和江澤民流氓腐敗集團。在「依法治國」大旗之下,以法律名義協助弄權者搞政治運動的惡舉,是人類有記憶以來司法史上絕無僅有的奇恥大辱,足令中國法律界千古蒙羞!#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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