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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租房押金高、拿不回 斯靜格籲州議會立法改善

市主計長斯靜格(Scott Stringer)週日(7月15日)出台報告,呼籲州議會通過法律,降低新租客交押金的經濟負擔。 (王新一/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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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市主計長斯靜格(Scott Stringer)15日出台報告,呼籲州議會通過法律,降低新租客交押金的經濟負擔,採取設置最高押金、按期支付、第三方保管押金等方式,保證租客退房後能夠拿回押金。

州眾議員羅森塔爾(Linda Rosenthal)對降低押金負擔表示支持,她計劃在州議會中介紹提案,通過立法解決新租客的押金負擔。
州眾議員羅森塔爾(Linda Rosenthal)對降低押金負擔表示支持,她計劃在州議會中介紹提案,通過立法解決新租客的押金負擔。(王新一/大紀元)

在紐約租房,通常要預付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抵押金(Security Deposit)。如果是學生或新移民沒有信用紀錄,再要付額外押金。再加上中介費,原本一千多塊的房子,頭一個月就要交四、五千塊,這對於中低收入的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2016年,三十萬紐約租客搬入新家,平均每人支付了1,690美元,這意味著紐約市共有5億7百萬美元的押金在房東手裡。斯靜格表示,房客無法用這些錢來獲得利息、投資、看病;如果碰上不好的房東,最後還可能拿不回來錢,因此好幾倍的押金是非常不合理的做法。

社區人士陳家齡表示,華埠有很多老人去世後,家人在試圖拿回住房押金時被房東拒絕,打官司又費時費財,所以很多人只能悶聲認倒楣。陳家齡說,「要拿回押金,你的證明你和老人的關係、老人把拿回押金的權限給了你,弄不好還要看遺囑、遺囑執行人同意等等⋯⋯房東可能欠你一千塊租金,你要律師寫封信就要五百,一般人都不想找這個麻煩。」

解決方案:限制押金 引入保險 第三方保存押金

主計長在報告中提出三條改善建議,首先是借鑑穩租房的做法,設置押金上限為一個月的租金;再有就是為減輕租客一次性付清所有押金的負擔,可以採取西岸城市西雅圖的做法,讓租客多分幾次付押金。

此外,目前一些新興企業開始推出押金保險,比如每個月支付10美元,免付押金。雖然這樣租客無法拿回保險費,但比起大額押金拿不回來,風險似乎還小一些。

此外,斯靜格還借鑑了英國的租房模式,鼓勵房東和租客尋找第三方保存押金,並解決退押金時可能出現的糾紛。陳家齡說,按照現在的模式,沒有人在管房東,「你可能在牆上打了個洞,房東要扣五百塊押金你也沒辦法。」他表示,即使有中介,錢如果被房東和中介花掉,租客也沒有辦法,但若有第三方拿著押金,對租賃雙方可能都更加安全。

曼哈頓上西區的州眾議員羅森塔爾(Linda Rosenthal)對降低押金負擔的提案表示支持,她計劃在州議會中介紹提案,通過立法解決新租客的押金負擔,規範租房市場。◇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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