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廳官李作良受審 收賄方式隱蔽多樣

人氣 1243

【大紀元2018年08月22日訊】中共山東省臨沂市政協前副主席李作良日前出庭受審,其被指控受賄1254萬元、挪用公款3000萬元,而其收賄手段方式隱蔽多樣。

據法制網報導,李作良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一案,8月20日在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檢方指控,2005年至2016年,李作良利用擔任臨沂市住建局局長、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政協臨沂市委員會副主席兼任臨沂市東風東關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協調推進小組組長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14名個人及單位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餘元。

另外,2011年12月22日,李作良利用擔任臨沂市建委主任的職務便利,個人決定並安排將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參股企業臨沂某工程有限公司的3000萬元公款,借給其特定關係人實際控制的公司用於歸還借款和企業經營。

現年61歲的李作良曾任臨沂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市建設局副局長等職;2003年4月至2010年1月任臨沂市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2011年12月起任臨沂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2013年3月兼任臨沂市東風東關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協調推進小組組長。2016年8月,李作良落馬。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李作良涉嫌受賄犯罪的14筆事實中,有8筆涉及其負責的棚戶區改造工程。

如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李作良接受某太陽能臨沂總代理王某某的請託,為其中標東關棚戶區太陽能項目提供幫助,收受對方所送現金共計26萬元。

而受賄數額最大的一筆來自房地產開發商。2005年至2016年,李作良接受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王某某的請託,在相關工程加快審批進度、未批先建不查處、減免相關配套規費等方面為該公司謀取利益,先後12次索取、收受現金、房產、家具、高爾夫球桿球包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21萬餘元。

檢方指,李作良該筆受賄時間跨越9年,數額占其受賄總額的41.5%。這種長期、穩定的權錢交易關係,人員結構和利益鏈條相對穩定,具有很強的隱祕性。

李作良還被指,收賄多樣性特徵明顯,其直接收取、索取現金的數額只占10.9%,其它收賄行為都採取了各式各樣的隱蔽方式:如高價賣房,高價租房,索要房產、汽車不過戶,以借為名並簽訂借款合同掩飾,免費裝修,免費更換空調,借婚喪嫁娶斂財,過節拜訪,讓別人支付其個人甚至家人在吃住行醫等方面的開銷等。

據報導,李作良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李金本

相關新聞
山東文宣女廳官大肆斂財 知情者爆內情
搞權色交易還涉貪 山東廳官賈學英受審
山東廳官王永江受審 涉嫌受賄逾千萬
山東科技大學前黨委書記等三廳官被起訴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